據(jù)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將審查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法案,引起強烈反彈,退休“軍公教”人員發(fā)起“夜宿圍城”活動。臺灣《中國時報》21日發(fā)表自由作家桑品載的評論文章指出,蔡英文執(zhí)政后,抗議行動不絕如縷,意味民眾已有自覺,紛紛表達不滿。“年改”抗議者們更是必須堅持抗爭的正當性,一定要將行動定位比照“太陽花運動”為“公民不服從”。
評論摘編如下:
抗議“年金改革”的臺灣民眾包圍臺灣“立法院”,造成部分“立委”和官員遭人群沖撞,臺灣領(lǐng)導人蔡英文下令“嚴辦”,臺灣“警政署長”陳國恩立即跟進,“絕不寬待”,臺灣地區(qū)“立法院”院長蘇嘉全隨聲附和,“依法究辦”。
同樣場景,只是換了一批人。3年前“太陽花學運”包圍臺灣“立法院”,進而攻占臺當局“行政院”時,以黨主席蔡英文為首的民進黨,不僅全力護衛(wèi),還稱他們是“民主斗士”。有了這頂冠冕,民進黨執(zhí)政時的臺當局“行政院”院長林全上任后所發(fā)布的第一道行政命令,便是撤銷原國民黨對運動人士的司法控告;1年后,法院又給他們加上另一頂冠冕,稱他們的行為是“公民不服從”。于是,在臺當局“行政院”內(nèi)翻箱倒柜者、偷吃公務員抽屜糕餅者,統(tǒng)統(tǒng)無罪。
兩者的區(qū)別,是身份:“公民”與“暴民”。“公民”可以不服從,“暴民”則須嚴辦。發(fā)給這張身份證的,不只是民進黨,還有法院。
參與抗議年金改革者,必須明白自己的“身分危機”,手握“行政”與“立法”大權(quán)的民進黨,加上“司法”等附隨組織,會愈來愈大力將抗爭者推入“暴民”泥坑,一旦身分定型,“絕不寬待”就有了正當性。
孔子說:“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這句話的相對意思,是另一方必污你的名,使之“不正”,而后“不順”。爾后,即便是“公民”,也成“暴民”。
年金問題,吵鬧至今,幾乎可以確定“蔡英文版”不會須臾動搖,針對抗議年金改革群眾包圍臺灣“立法院”事件,蔡英文發(fā)表強硬談話:“就算制造沖突,也無法阻擋改革決心。”這說明,不管民眾怎么說、怎么鬧,她已有定見和定規(guī),本來19日就要通過的既定版本,不會因為有人抗爭而改變,只是辦兩場公開聽證會,拖延幾天,要通過的還是那個版本。
顯然處于劣勢的抗爭者,看來很難要求民進黨接受他們的意見,但氣不可餒,最起碼也是最重要的是,堅持抗爭的正當性,一定要將行動定位比照“太陽花運動”為“公民不服從”,未來若秋后算賬由“司法”接手偵辦,也要堅持這個立場。須知,這個立場一旦失守,就會從民進黨贊賞“太陽花運動”是“政治事件”,被反方向打落為“刑事事件”,那就坐實是“暴民”了!
這會是一種考驗,考驗中所呈現(xiàn)的種種會成為一個記錄;從政治觀之,民進黨對“太陽花”的褒,對抗議年金改革者的貶,其所秉持的說法,在“民主制度”課綱中如何表述?它如何面對自己?民眾如何面對它?從“司法”觀之,法官真的淪為“政治任命”嗎?否則,同樣一種行為,如何區(qū)別何者為堂而皇之的“不服從”,何者為不容寬待的“違法行為”,而需繩之以“嚴辦”?
民眾應認清,民進黨和蔡當局的霸道,大部分是民眾姑息、縱容的結(jié)果,只要民眾收回自己的權(quán)力,民進黨就會被框在規(guī)矩里不敢逾越,“絕對權(quán)力使人絕對腐化”,綜觀民進黨當局,離此境地已經(jīng)不遠了。
蔡英文執(zhí)政后,抗議行動不絕如縷,意味民眾已有自覺,包括當初支持這個黨和這個人的民眾,紛紛表達不滿。“公民不服從”是政治和“司法”新名詞,“太陽花運動”受到政治和司法禮遇后,這個新名詞已成為“顯詞”,而后,可能會“大家一起來”,成為民眾自覺運動,既然當權(quán)的蔡英文不在乎制造沖突,那么臺灣民眾又何必在乎!(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