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太陽花學運落幕后3年已過,當時的在野黨成為全面掌權的執政者,部分運動成員也投入了體制內的“立法院”運作,但若不是3周年活動的回顧,以及“內政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曾銘宗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排案審查,大家壓根忘了當年所謂的退場共識沒有一件做到。唯一留下的,恐怕只有馬當局下臺,以及一部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服貿協議。
臺灣《中國時報》23日發表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黎家維的評論文章說,從這3年的發展,更加證明當年“先立法、后審查”的要求,是一場不折不扣的政治假球。當時在野的民進黨與臺聯黨為了擋下兩岸服貿協議,用盡各種抵制的手段,最后成功與學運里應外合暫停了協議的審查程序。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表面上是為了強化“立法院”自主與監督能力,實際上只不過扮演了阻礙服貿協議通過的另一道障礙與緩兵之計,目的就是要將此協議完全封殺。
2014年4月10日太陽花運動的學生退出“立法院”后,“立法院院會”隔天恢復開會,依4月8日朝野協商結論,通過將“監督條例”付委審查的決議。不料當天下午民進黨隨即變臉,透過復議讓委員會無法排案審查。之后,國、民兩黨召委為了爭奪排案權,輪番在“立法”程序上角力,2年過去,直到政黨輪替前,這部“法律”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的實質討論,甚至連一場公聽會也沒有開過,服貿協議也隨之胎死腹中。
民進黨執政后,除了該黨3位委員的提案自動撤案外,“行政院版”監督條例也因臺當局改組而撤案。但“行政院版”卻經過些許修改,轉而以民進黨黨版的樣貌出現。不變的是“監督條例”審查程序一樣原地踏步,如此又過了1年。
本月22日島內各黨為了再次阻擋“監督條例”的實質審查,提出各種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只讓人覺得格外諷刺。過去呼應學生“先立法、后審查”的在野黨,在搖身一變成為執政者后,卻突然告訴大家“監督條例”根本沒有急迫性。當年高喊“立法院”自主,“立法院”不容行政權上下其手的政黨,現在可以因為兩岸沒有協議談判與簽署,就把原本應健全監督能力的“立法”丟在一旁。
完全執政已近1年的民進黨,連充滿爭議的“黨產條例”與年金改革都可以勇往直前,為何在“監督條例”上始終裹足不前。如果不是玩假的,難道是擔心條例真的通過會綁死自己?
更有趣的是,時代力量黨認為此條例茲事體大,應該聯席審查。但這部在時代力量黨眼中如此重要的法案,卻在“立法院”重組后,任其靜靜地躺在檔案柜里。時代力量黨因收割學運稻尾而起家,但在關鍵的議題上卻甘愿選擇扮演民進黨的附隨組織與側翼,在一旁乖乖地協助阻撓“立法”。原來海水退潮后,沒穿褲子的,不只是民進黨。
民進黨或許還沒意識到被他們遺棄的,不只是一部法律,他們拖拉3年拖垮的,是民眾對民進黨“立法院”自主理念的支持。當然,或許他們從來沒有這種理念,這自始只不過是為了打垮馬當局的一場假球。
在太陽花事件3年后,真相更清楚浮現,但打假球的人仍沒想要停止。被假球耍弄3年的球迷難道也還沒醒,愿意繼續在場邊吶喊加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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