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近日發表評論說,臺灣“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語出驚人地把“監察院”定位為“廢物利用”,讓向來是冷衙門的臺灣“監察院”一時火熱。很多人卻搞不清楚,臺灣“監察院”究竟是要端正官箴的“御史大夫”?還是要除之而后快的“政治盲腸”?
打不死又廢不掉
臺灣的“監察院”歷史可以回溯到國民政府時代。成立于1931年2月,今年剛過86歲生日,民進黨一向主張廢除“監察院”,20多年前,葉菊蘭當“立委”時,就曾譏諷“監院”是“蒼蠅院”、“盲腸院”。臺當局領導人蔡英文最近補提名“監委”時,也重申廢除立場。陳水扁執政時期,“監察院”一度停擺三年,打不死、廢不掉,最后又死灰復燃。
“監察院”存廢吵了幾十年沒有結論,關鍵在于“監院”是臺灣的“憲法”保障機關,除非“修憲”,否則純屬空談。但“監察院”畢竟不是走味的戀情,想斷就能斷。民進黨既然廢不掉,于是考慮安排自家人入駐,至少可以藍綠平衡,避免“監院”“辦綠不辦藍”。
“監委”職權包括調查、糾正、彈劾、糾舉、巡察、監試與審計。其中,彈劾失職公務員與糾正行政機關是兩大尚方寶劍,讓“監院”發揮正面功效,可是“監察院”烏龍辦案也不是沒有,臺灣“國防部”防彈頭盔案造成許多人受冤屈,后來“監委”只是道歉了事,但是事過境遷,受誣陷官員被“監委”損壞的名譽,無從補救。
在當前島內“憲政”架構下,“監委”只有一個檢驗關卡,就是臺當局領導人提名、“立法院”同意。只要頭過身就過,“監委”可說沒有天敵,不受任何“憲政”機關監督制衡。
6年內無人可管
雖然臺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委員”若有失職或違法,可由“監委”制衡。但在官官相護下,“監委”的退場機制形同虛設,除非有人犯下滔天大錯,否則“監委”在6年保障任期內幾乎無人可管。
臺灣“監察院前院長”王建煊卸任前,形容“監察院”是“殘害忠良院”,希望將“監察院”早點關門。他說,權力使人發瘋,有些形象還不錯的“監委”,剛進“監察院”中規中矩,不到半年就有發瘋現象。“監委”每月收入2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有車,有秘書,獨立辦案,無人能管,一干6年。
馬缺蔡提 結果是……
蔡當局現在補提名11席“監委”,起于2014年7月“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委”刷下馬英九提名的11位“監委”,蔡當局如今才有補好補滿的空間,補提“監委”的剩下任期,還可做到2020年7月31日。
"馬缺蔡提"結果,現任18位"監委"是馬當局提名,另外11人由蔡當局提名,未來“監察院”將出現藍綠共治局面。
陳師孟揚言要讓“恐龍法官”、迫害綠營政務官得到應有懲罰,似乎提早埋下伏筆。民進黨這場盲腸再造工程,將決定“監察院”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政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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