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已經結束,它留下來的后遺癥才剛剛發酵。
如今有個新名詞:“路過”。民眾要在街頭或某個機關大樓聚集抗議,不必申請治安單位批準,就以剛好路過此地為理由,聚集百人或千人,舉起牌子、標語、綁上寫好字的頭巾、以擴音器喊叫。“路過”人數少的就席地而坐,不答應要求死賴著不走,動手驅離就是警察暴力。如果“路過”的人數多,策劃者認為警力擋不住,號令一下:大家向前沖!辦公大樓頃刻淪陷,為路過人所霸占,予取予求,當局息事寧人,條件多數都答應。
最近已發生好幾起“路過”事件,訴求各不相同。像是包圍中正區警察局的“路過”事件,乃無理取鬧,有人威脅分局局長,警告他有被暗殺的危險。不滿苗栗縣政府的開發案,會影響保育類動物石虎的棲息地,上百名抗議者“路過”“環保署”抗議。“苑里反瘋車自救會”抗議企業在苗栗苑里設置風力發電機組,也以“路過”的方式,將車子強行開入“經濟部”。
深怕學生霸占“立法院”的夢魘再度發生,官員們委曲求全,但求平安無事。這樣做不能解決問題,在臺灣“路過”已成為時尚,抗議團體多如過江之鯽,個個都路過起來,臺灣豈不為之癱瘓?學生霸占“立法院”事件,是典型的違反還在生效的現行集游法案例,因為政治因素,使得公權力不彰,一路潰敗下來,臺灣社會將永無寧日!
民進黨某“立委”公開表示,民眾會如此,都是因為執政者出問題,不然不會有人這么閑。這個說法純粹是一面之詞。臺灣民眾真的是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必須要做出非法行為來申訴嗎?近千人包圍中山分局,他們是為了什么?只是肇事領袖為了上電視鏡頭吧。說穿了只是在野黨想奪取政權的戲碼,學生、請愿群眾都被這個饑渴、吃相難看的政黨所擺布,都成了他們的馬前卒。而現在的臺當局懦弱,為了免于指責,又不惜犧牲本應堅持的公權力。
如果真的為了臺灣,這種下三濫的“路過”把戲最好少來。(王正方 作者系島內資深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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