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反核聲浪風起云涌,臺“行政院”宣布將核四議題訴諸“公投”。臺灣《經濟日報》27日發表社論指出,決定將核四停建交付“公投”,由民眾共同做出決定,這種正面面對挑戰的施政態度,是馬當局再出發一個好的開始,值得肯定。但核四“公投”涉及問題錯綜復雜,若不謹慎操作并正確應對各種挑戰,則恐有引發另一場政治核風暴之虞。
社論摘編如下:
臺當局“行政院”宣布將核四停建議題訴諸“公投”,將由執政黨“立委”在“立法院”發動“公投”,預計今年7、8月即可舉行。在島內反核四聲浪風起云涌之際,馬當局化被動為主動,決定將核四停建交付“公投”,由民眾共同做出決定,這種正面面對挑戰的施政態度,是馬當局再出發一個好的開始,值得肯定。但核四“公投”涉及問題錯綜復雜,若不謹慎操作并正確應對各種挑戰,則恐有引發另一場政治核風暴之虞。
近來島內反核四聲浪持續高漲,其根本原因有四:第一,日本福島核災打破核安神話,讓眾多人民質疑在面積狹小、又處地震帶的臺灣續建核電廠的安全性與必要性;第二,核四廠興建非采統包方式,而是分包并由經驗不足的臺電公司自行整合,加以施工缺失層出不窮,讓各界信心全失;第三,原能會對核安監督公信力不足,當局又明顯替核四護航,致社會不信任當局對核安的保證;第四,臺電公司及“經濟部”一味恫嚇民眾不建核四將令電價暴漲,更激化社會反感及反核四勢力。
因為上述原因發酵,讓社會反核力量不斷壯大、集結,民意調查顯示逾半民眾不信任核四安全,執政黨雙北市長及部分“立委”亦毫不掩飾對核四的疑慮,是以,在核四議題上,當局陷入四面楚歌,將核四交付“公投”是明智之舉,也是政治解套的最可行方式。
但是,“公投”并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在反核四漸匯聚成主流民意趨勢下,當局絕不能輕忽核四“公投”須面對的重重挑戰:首先,“公投”過關門檻極高,須投票人數達全臺灣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1/2以上同意。因為超高雙門檻使過去6次全臺灣性“公投”在綁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情況下皆無法通過,故將核四停建議題訴諸“公投”,難免被在野黨及反核四者質疑是借“公投”技術性封殺核四停建。也有人主張,應以是否續建核四為“公投”題目,嚴格來說,核四興建是存續狀態,若要“公投”當然須以停建核四為題目;但話說回來,當局既是偏向續建核四的一方,若執政黨“立委”發動核四停建“公投”,當局卻站在反方辯護,亦不符“公投”精神。可見核四“公投”很容易落入不同政治權謀及算計;民進黨主張修改“公投法”,降低通過門檻,無非也是另一種政治算計。
其次,核四雖是全臺灣性的議題,但核安的最直接影響地區是在臺灣人口最密集的新北市及臺北市,如果雙北地區反核民意居高不下,對核四運轉惶惶不安,但核四停建“公投”如因高門檻未過關,屆時當局能夠強行讓核四運轉嗎?
再者,重大政策交付“公投”,目的是要讓民眾透過對相關問題的充分了解,再表達贊成或反對意見,所以,當局須針對核四涉及的核安風險、外界對臺電核四廠施工及安全的疑慮、停建的利弊及影響評估、可能的替代方案等,提供充分資訊,以供民眾判斷。但這幾年當局嚴重忽視反核民意,資訊提供只側重在電價可能大幅上漲,以致讓社會難以信賴。未來當局如一味考量“公投”時效,忽略資訊充分揭露及所需辯證的過程,則很可能贏了“公投”,卻輸掉政策公信力。果真如此,核四紛擾很可能因“公投”反而更加擴大。
所以,要一勞永逸解決核四問題,當局須拋開不必要的政治算計,回歸到問題本質,針對各界對核四的疑慮及人心不安,找出癥結所在,逐一檢視并尋求真實的答案,若在最嚴格的自我檢驗下,確認核四續建最符合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再通過理性討論和溝通,則必能降低社會疑慮和不安,“公投”結果也才能為民眾所信服。否則,當局公信力若不能通過嚴格檢驗,即使“公投”結果符合當局期待,亦將難以執行,更遑論“一次解決,不再困擾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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