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九二共識”20周年,最近兩岸各界舉辦了多場有關“九二共識”的研討會。臺灣《中央日報》今日刊載點評文章指出,“九二共識”的存在有史實佐證,作為兩岸協商與雙方政治互信的基礎,“九二共識”將于未來發揮更多有利于兩岸同胞的功能。
全文摘編如下:
最近,兩岸各界舉辦了多場有關“九二共識”的研討會,以示對1992年兩岸當局透過海基、海協兩會達成“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識的重視。證諸2008年5月以來,兩岸協商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尤其兩岸關系步上和平發展的正軌,如今雙方都表現出對“九二共識”的高度評價,正是對和平發展這條正確道路的堅持與期許。
20年前的11月,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若未經過當時的主政者李登輝拍板,是絕對不可能的。遺憾的是,李登輝自公元2000年卸任后,竟然否定有“九二共識”,甚至多次宣稱,沒有相關文件的存在。
實際上,李登輝于1990年10月,成立了“國家統一委員會”,自任主任委員,宣布將“加速國家統一”;1991年2月,“國統會”制訂了“國家統一綱領”;1992年8月,“國統會”通過了“關于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
固然在上個世紀90年代,確無“九二共識”4個字的提法,但絕不能因而抹煞兩會于1992年10月的商談與11月的后續互動,曾經達成共識的事實。如果要追溯這4個字的來源,亦有其根據。
1998年2月20日,時任“行政院長”的蕭萬長在“立法院”報告指出,“1992年,兩岸達成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這句話開頭的“九二”,加上結尾的“共識”,不正是“九二共識”嗎?當時,此項聲明乃由李登輝幕僚撰寫后,經李氏交待蕭萬長公開宣讀,以示對10天之前,海協會函邀辜振甫訪問大陸的善意回應;其中還提到,“以第二次辜汪會談為起點,凡是有關海峽和平發展與國家民主統一的議題,都可以逐步提出來溝通對話”。其后才有當年10月的“辜汪上海會晤”。
以上史實均客觀存在,“九二共識”之作為兩岸協商與雙方政治互信的基礎,將于未來發揮更多有利于兩岸同胞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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