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日前來臺“探監”─探視服刑中的陳水扁,并會見吳淑珍及綠營人士,認為陳水扁“在獄中沒有人權,受到殘酷對待,臺灣應釋放陳水扁,讓他保外就醫,才符合司法程序正義”。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這番談話,顯示克拉克將陳水扁應否保外就醫議題高度政治化。陳水扁應否保外就醫?完全是司法問題和醫療問題,必須依照法律規定,交由專業判斷,依法處置,如果一味從政治角度考量,不僅傷害獄政管理,也有失公平正義。
社論摘編如下:
克拉克來臺“探扁之行”,名義上是接受前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的邀請,實際上是應了陳水扁希望克拉克探望他的愿望,目的是想借克拉克的影響力,使他可以盡快獲準保外就醫。就事論事,陳水扁是受刑人,應有保外就醫的權利,但必須符合要件才行。依臺灣“監獄行刑法”規定,保外就醫必須是受刑人所罹患的疾病,在監獄內無法受到適當醫治,視病情戒送外醫或移送病監,或報請矯正署同意保外就醫。
以臺北監獄目前22名保外就醫受刑人的病況為例,包括缺氧性腦病變、顱內出血、腦中風、癌癥末期、心臟衰竭、慢性肺衰竭等,都是監獄內無法醫治的重癥,或受刑人無法自理生活。
反觀陳水扁,雖聲稱身有13種疾病,且曾經三度自殺,但經過署立桃醫、林口長庚醫院數度會診,只發現血壓略高、脈搏略快、胃食道潰瘍、內痔、腸蠕動慢等癥狀,既沒有任何明確的精神疾病,也不需要服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從監獄裝設的監視器中,更從未發現陳水扁有自殺的企圖或動作,足見外界指稱陳水扁患有“創傷后壓力癥候群”及“重郁癥”,未免夸大其詞。
再看陳水扁在獄中的待遇,不但沒有受到“殘酷對待”,比起其他受刑人還“優惠”不少。舉例來說,陳水扁監舍空間為一般受刑人7倍,每天可運動時間是一般受刑人2倍,入監至今年7月底會客297人次,是一般受刑人的3.22倍,而且可以每天測量血壓、脈搏,全年提供熱水淋浴,這些都是一般受刑人所無法享受到的。此外,北監并同意他的女兒、女婿入監診治,創全國受刑人自費指定醫師首例。試問:這樣的待遇算是殘酷嗎?
顯而易見的,克拉克的說法并不符合事實,也有干涉臺灣內部事務之嫌。事實上,克拉克向有“美國的叛徒”之稱,他曾聲援多位惡名昭彰的獨裁者,無論在美國或在國際社會上,都是極具爭議的人物。
克拉克來臺“探監”之前,既沒有深入了解陳水扁服刑的原因和審判的過程,也沒有詳細調查陳水扁身體的狀況和監所的待遇,只憑走馬看花和陳水扁的片面之詞,就斷言“陳水扁不論健康或司法的權力都被剝奪”,還聲稱將呼吁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支持釋放陳水扁,這與他以往聲援那些聲名狼藉的獨裁者,手段如出一轍,徒然顯示其偏見而已。
陳水扁應否保外就醫?完全是司法問題和醫療問題,必須依照法律規定,交由專業判斷,依法處置,如果一味從政治角度考量,不僅傷害獄政管理,也有失公平正義。陳水扁找克拉克聲援他保外就醫,到底有無效用也就不難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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