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釣魚島(水墨畫)苗再新作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本政府罔顧這一事實,至今仍堅持1972年3月外務省發(fā)表的所謂《我國關于尖閣諸島(即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筆者注)領有權的基本見解》。基于這一陳舊而荒唐的“基本見解”,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采取的強硬立場導致中日關系惡化、民眾對立情緒上升。為防止領土爭議繼續(xù)對中日戰(zhàn)略互惠關系造成干擾,有必要追根溯源,澄清釣魚島主權歸屬的歷史經緯。
日本政府的所謂“基本見解”是:“自1885年以來,日本政府通過沖繩縣當局等途徑再三實地調查,慎重確認尖閣諸島不僅為無人島,而且沒有受到清朝統(tǒng)治的痕跡。在此基礎上,于1895年1月14日,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在島上建立標樁,以正式列入我國領土。”(1972年3月8日“外務省關于尖閣列島領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日本外務省中國課(處)監(jiān)修:《日中關系基本資料集1970—1992》,東京,財團法人霞山會發(fā)行,1993年11月20日,第73頁。中文版見日本國駐中國大使館網站)這就是日本有關這些島嶼領土主張的所謂基本“依據”。這等于承認,在1885年以前日本政府沒有調查更沒有占有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那么,在此之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究竟屬于哪個國家?是不是無主地?談及釣魚島主權歸屬,首先必須澄清這些問題。
大量古代權威文獻證明,在1895年日本利用甲午戰(zhàn)爭之機竊取釣魚島之前,中國至少已先于日本500多年發(fā)現、認識并實際利用了這些島嶼。沖繩在1879年被日本正式吞并之前為“琉球國”,曾是接受中國冊封的海上獨立王國,根本不是日本領土。1895年之前,琉球乃至被日本吞并后的沖繩都只有36島而從未包括釣魚島。中國與琉球之間的國界線在赤尾嶼和久米島之間。這是中國、琉球、日本三國歷史文獻中的一致看法。
一、中國明清時期的歷史記載
據記載,早自1372年開始,明太祖便派楊載作為冊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隨楊載入明,朝貢受封。明帝賜閩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以利往來朝貢(《大清一統(tǒng)志》,1744年,第280卷)。此后,歷代冊封使留下許多關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不屬于琉球而屬于中國的歷史記錄。對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認同的。
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公元610年《隨書·流求國傳》中記載赴琉球所經由的高華嶼即釣魚島(鞠德源著:《釣魚島正名》,北京,昆侖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11頁、140頁)。一般認為,最早記載釣魚島名稱之一的是明朝永樂元年,即1403年《順風相送》一書。書中使用的名稱為“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據考證,《順風相送》是現存最早記載釣魚島的史籍之一,英國牛津大學波德林(Bodleian)圖書館存有該書的謄抄本。見鄭海麟:“《順風相送》所載釣魚臺列嶼史實考釋”,《釣魚臺列嶼之歷史與法理研究》,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第14—27頁)。這證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最遲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間即被中國赴琉球的冊封使船最先發(fā)現,并作為海上航行的標志予以利用(吳天穎:《甲午戰(zhàn)前釣魚列嶼歸屬考》,中國社會文獻出版社,北京,1994年8月,第25—28頁)。
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冊封使陳侃與前來迎接的琉球人一起乘船赴琉球,并在《使琉球錄》中明確記載:“過平嘉山,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達于家。”(陳侃:《使琉球錄》,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分館善本館藏書,第25頁)“古米山”又稱“姑米山”、“古米島”,即現在沖繩的久米島;“夷人”指當時船上的琉球人。這表明,當時的琉球人認為過了釣魚島列島,到達古米島(久米島)后才算回到自己的國家,而釣魚嶼、黃毛嶼(黃尾嶼)、赤嶼(赤尾嶼)等則不屬于琉球。
1561年,冊封使郭汝霖所著《重編使琉球錄》中有以下記載:“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風,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島)矣。”(郭汝霖:《重編使琉球錄》,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使琉球錄三種》,臺北,1970年12月出版,第73—76頁)這段話更清楚地證實,當時中國已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尾嶼作為與琉球分界的標志。
1556年,鄭舜功奉命赴日考察半年后撰寫了《日本一鑒》一書。該書“萬里長歌”篇中明確記載了釣魚島屬于臺灣:“取小東島之雞籠山,……約至十更,取釣魚嶼。……自梅花渡澎湖,之小東,至琉球,到日本,……釣魚嶼小東小嶼也。”(轉引自鄭海麟:《釣魚臺列嶼之歷史與法理研究》,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第60頁)所謂“小東”,即當時對臺灣的一種稱呼。這說明,中國當時已認定釣魚島等島嶼是臺灣的附屬島嶼。
清朝時期,中國與琉球的界線在釣魚島附屬島嶼赤尾嶼南面海槽一帶,已成為中國航海家的基本常識。清朝第二次冊封使汪楫1683年赴琉球,翌年寫下《使琉球雜錄》。該書記載了他途經釣魚島、赤尾嶼后為避海難而祭祀時,船上人告訴他船所經過的海槽(當時稱“過郊”或“過溝”)即“中外之界也”(汪楫:《使琉球雜錄》,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分館善本館藏書)。
當時對日本及琉球影響最大的,堪稱是清康熙冊封副使徐葆光(1719年赴琉)所著《中山傳信錄》。該書引述琉球權威學者程順則《指南廣義》一書中的論述指出,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由閩安鎮(zhèn)出五虎門,取雞籠頭,經花瓶嶼、彭家山、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鎮(zhèn)山)、馬齒島,入琉球那霸港(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康熙五十八年(1719),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分館善本館藏書,《國家圖書館藏琉球資料匯編》中冊36頁。該書中三次提到釣魚臺,兩次提到釣魚嶼)。中國古代的“鎮(zhèn)山”原指主山。所謂“界上鎮(zhèn)山”,可理解為琉球那霸西南海上邊界的主島。這是將姑米山作為中琉之間分界標志的又一可靠佐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早在明代,釣魚島就已被作為中國領土列入中國的海上防區(qū)。當時,倭寇十分猖獗,經常伙同中國當地海盜騷擾中國浙江、福建沿海一帶。1561年,明朝抗倭名將胡宗憲與鄭若曾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中的“沿海山沙圖”、1621年茅元儀繪制出版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等,都將“釣魚嶼”、“黃尾山”和“赤嶼”納入其中,視為抵御倭寇騷擾浙閩的海上前沿。
二、古代琉球王國和日本的文獻記載
琉球王府權威史書——琉球宰相向象賢監(jiān)修的《琉球國中山世鑒》(1650年),轉引陳侃“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之說,認定赤尾嶼及其以西島嶼非琉球領土。1708年,琉球大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一書中也稱,姑米山(久米島)為“琉球西南方界上鎮(zhèn)山”。而琉球學者1950年出版的《南島風土記》一書指出,程順則所著《指南廣義》中的附圖,是根據1392年明朝選派福建36姓赴琉移民時的航海圖繪制的。([日]東恩那納寬惇:《南島風土記》,沖繩文化協會,沖繩,昭和25年(1950年)3月版,第455頁。)這證明,中國冊封使船發(fā)現和利用釣魚島早于琉球人。至遲在18世紀初,中、琉兩國便認定雙方海上邊界在久米島和赤尾嶼之間。
日本最早有釣魚島記載的書面材料當屬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國通覽圖說》的附圖“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島之圖”,其中釣魚臺等島嶼的著色與中國大陸相同,并未包括在琉球范圍內。1876年日本陸軍參謀局繪制的《大日本全圖》、1873年大槻文彥出版的《琉球新志》一書所附《琉球諸島全圖》等,均不含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轉引自鄭海麟:《釣魚臺列嶼之歷史與法理研究》,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第126—128頁)。
日本官方關于沖繩地理最早的權威著作是1877年出版的《沖繩志》。該書作者系1875年受明治政府委派到琉球推行“廢藩立縣”的官員伊地知貞馨。他在沖繩全島名稱和附圖中均未提到釣魚島或“尖閣諸島”([日]伊地知貞馨:《沖繩志》,1877年,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日文部藏書)。
即便在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將其稱為“沖繩縣”后,也沒有改變上述界限。直到1895年之前,沖繩只有36島,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1880年,清政府與明治政府就琉球歸屬談判時,中日雙方確認,琉球總共36島,其中未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同年10月7日,日方向中方提交的正式文件《宮古八重山兩島考略》及所附地圖中均無釣魚島或“尖閣諸島”([日]田中敬一編:《琉球事件記錄》(一),詳見鞠德源:《日本國竊土源流 釣魚列嶼主權辨》上冊,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北京,2001年5月版,第102—104頁)。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歷史事實,充分證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絕非琉球的一部分,更不是所謂日本的固有領土。
日本已故著名歷史學家、京都大學教授井上清經過查閱歷史文獻,在專著《“尖閣”列島——釣魚島的歷史解析》中指出:明治時代(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離開中國文獻而言及釣魚島的文獻,實際上一個也找不到。釣魚島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無主地([日]井上清:《“尖閣”列島——魚釣諸嶼的歷史解明》,日本現代評論社,1972年10月,第14頁)。他強調,“釣魚島等島嶼最遲從明代起便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不僅是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確實承認”([日]井上清:《“尖閣”列島——魚釣諸嶼的歷史解明》,日本現代評論社,1972年10月,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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