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決定“公投”綁大選,“中選會”淪為“民進黨輔選機關”,全面配合演出,搞出一階段投票的選務對策。藍營執政的十八縣市,決定杯葛,另采兩階段投票。“行政院”竟跳出來“恫嚇”,一會說要送法辦,一會說地方公務員若配合藍營縣市長二階段選務,“將來領不到退休金”!
臺灣《聯合晚報》社論批評,這是什么跟什么呢,當局恐嚇公務員的口氣,竟然跟幫派老大差不多!這口吻,嚇嚇小老百姓或者有用,對熟知一點公務員基本權利的人,根本無效。
社論指出,你“中央”要二階段投票,藍營執政地方縣市“憑什么”敢說不?一憑這決策“私心太重”,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為民進黨低迷氣勢護航。二憑這決策“破壞民主投票”的精神,憑什么你要人民在選務人員面前,“坦露”自己要不要領“公投”票的意愿!你“中央”干脆要每個選民,進投票所大門后直接告訴選務人員:要不要支持陳水扁、要不要支持民進黨算了,不更干脆直接!
社論續道,民主選舉,一個真諦就是秘密投票。何謂秘密投票?簡單常識告訴我們,投票人進投票所后,從領取選票到投完票,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他投給誰,他的政黨傾向為何。現在好了,你民進黨搞個一階段領票,就是要選民在選務人員面前“表態”,要不要領“公投”票。若領了,就得投“公投”票,不管是贊成“公投”議題還是反對“公投”議題。而你若不領,就得事前告訴選務人員,想想,這“表態”若是在綠營執政的縣市,不等于直接向公權力說“我是不支持你的選民”嗎?這除了需要一點勇氣外,也給了公權力“秋后算帳”的可能性。這根本是開倒車的“不秘密投票”啊﹗跟法西斯政權搞的“假民主投票”有何差異!
公務人員依法請領退休金,是他們合法的“權利”,是權利,就不容隨意剝奪。請問哪個執政當局,“敢赤裸裸恐嚇”公務員,若不依我,我就讓你領不到退休金等等。公務員若違法,自有獨立超然的懲戒機制,何勞一個有任期的執政黨大員去置喙?公務員豈是你民進黨當局的禁臠,豈是你“民進黨幫派”的小嘍啰,任你使喚、任你操生殺大權?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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