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民進黨曾斥施明德為“中國大陸同路人”,如今又將矛頭轉向謝長廷,將他打成“比中國共產黨還要統派”。
就民進黨的政治標準言,“統派”就是敵人,就是叛徒。但僅在幾個月前,民進黨高層幾乎三跪四請謝長廷出馬競選臺北市長,當時謝長廷的選情雖不看好,舉民進黨卻簡直將謝長廷視為救星;如今,謝長廷參加民進黨內“總統”初選,民調聲勢領先其它三大天王,竟突然被打成了“統派”,成了民進黨的敵人與叛徒。言下之意,民進黨不可選“統派”做“總統”。
社論說,這是民進黨的一貫伎倆。在野黨的民主制衡,被民進黨指為“中共同路人”,輿論監督亦被民進黨指為“統派媒體”;稍早蕭美琴因威脅到民進黨內他人的選區利益而被指為“中國琴”,如今謝長廷參加“總統”初選又被指為“統派”。當民進黨將他人(無論黨內或黨外)指為“中共同路人”或“統派”時,往往正是民進黨理屈辭窮之際。例如,在捍衛陳水扁貪腐弊案時,就說是“中國人欺負臺灣人”;如今,倘若不是謝長廷初選聲勢領先,他怎么會被民進黨內同志打成“統派”?
謝長廷是不是“統派”?民調顯示,在“排藍民調”中,謝長廷亦是綠營支持的第一人;可見,拿“統派”及“憲法一中”作文章的,是新潮流中如林濁水者,及“有錢登廣告”的所謂大老,而未必是出自泛綠基層選民的裁判。倘若泛綠選民認為謝長廷是“統派”,是叛徒,其排藍民調怎會領先他人?
社論指出,何謂“憲法一中”,在民進黨并無共通的定義。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就在響應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了“憲法一中”,否定了“法理臺獨”。其實,這部“憲法”是不是具有“一中(各表)”的意涵,并非民進黨任何人在口頭上說不是就不是;倘若只要在口頭上說不是就不是,那又何必再去“正名制憲”?如今,彷佛只是要逼得“四大天王”皆在口頭上謊稱不是“憲法一中”;候選人以謊話欺人,“有錢登廣告”的大老則以謊話自欺。這是一場鬧劇,亦是悲劇。
民進黨“總統”初選,其實是“派系”之爭,如今,居然亦荒謬絕倫地被扭曲為“統獨”之爭。“四大天王”中,只有游錫堃力主“法理臺獨”;至于其它蘇謝呂三人,皆守住“臺灣前途決議文”的底線即所謂的“臺灣已經獨立”,并主張“須依現行憲制進行修憲”而不是徑付公投,則三人可謂皆是“維持現狀派”,并未主張激進的“法理臺獨”,則何以謝長廷就是“統派”,而蘇貞昌卻不是?
社論表示,相對于游錫堃的旗幟鮮明,蘇謝呂三人其實皆不算“獨派”(“法理臺獨”)。民進黨“總統”初選,倘若真是路線之爭,就應力挺游錫堃;而謝長廷雖不算激進的“獨派”,只因派系斗爭,難道就要被打成“統派”?民進黨這種“不是‘獨派’,就是統派”的二分法,過去用于對付泛藍及紅衫軍已是見怪不怪,如今竟然亦用于斗爭排藍民調領先的謝長廷,卻令人覺得格外突兀。
其實,“臺獨”理論發展至今,已非只有“法理臺獨”一種論述而已。例如,有“完成式臺獨”(“臺灣前途決議文”),及“未來式臺獨”(“法理臺獨”)之別。“臺獨”理論及實踐的分殊化、差異化,亦是對“臺獨”轉型及重生的有利發展;否則,在此次初選中,就不會出現“游錫堃”及“蘇謝呂”兩種“臺獨”類型的對照架構。準此而言,謝長廷的“憲政”觀點及“臺獨”理論,確與蘇呂游未必盡同,但若因此即將他打成“統派”,卻顯然是將“派系斗爭”扭曲為“統獨斗爭”。手法之粗糙下流,已毋庸贅論。
社論最后說,臺灣民眾記憶猶新的是,“有錢登廣告”的大老曾力贊謝長廷優秀,并在蘇貞昌指特別費為“歷史共業”時,斥其“應立刻辭職下臺,同時不再追求任何公職”;如今又有廣告見報,竟改將蘇貞昌譽為“優秀的地方型政治家”,卻力批謝長廷的“憲法一中”。
是的,民進黨確實應利用“總統”初選將“臺獨”路線及兩岸政策作一理清。但謝長廷究竟是否“統派”,卻不應由“有錢登廣告”的大老決定,而應訴諸泛綠選民。“有錢登廣告”的大老只是想逼“四大天王”說出幾句自欺欺人的政治謊言而已,但民進黨卻不可再掉進“不是‘獨派’,就是統派”的二分法陷阱中。
(驛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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