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7日發表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的文章指出,最近,臺當局“教育部”所屬的“課程審議會”分組審議會,提案要減少高中語文的文言文“選文”篇數,同時還以“網絡投票”的方式選出了10篇文章,推薦作為將來高中語文教材。一時之間,對于“文言文有沒有用”、“文言文要多少篇才夠”的議題吵得不可開交。
然而,真正的問題不是文言與白話比例,而是選文素質及程序。這份“選文”名單一出爐,除了眾所周知毫無疑問的傳統好文《桃花源記》、《鴻門宴》、《赤壁賦》與《岳陽樓記》外,公眾很驚訝地質疑,其余6篇爭議極大,課審分組會議為什么會選出一些少人問津,且不受文學界與語文教育界肯定的文章?如果您是家長,要在中文浩瀚無邊的世界里選10篇文言文給孩子們讀,您會選剩下那6篇嗎?
課審分組會選出了幾篇“B咖”作品,令人搖頭。但細查會議記錄,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原來我們孩子要讀的教材,是由這樣不專業、不民主、不負責的程序決定的。這不是教育,而是前些年“反課綱微調”運動時,青年學子最憤怒的“洗腦”!
看看這次的“選文”是怎么決定的?原來是所謂“網絡投票”!這有“專業”嗎?我們的孩子讀什么書,要浸淫在什么教材中,該由“網民”決定嗎?更有問題的是:投票的選項,就是由4位委員提出54篇文章交付網絡投票。請問這4位中,哪幾位是語文專業人士,足以推翻臺當局“教育部”研修小組的專業判斷?這54篇是經由怎樣的專業思辨程序拿出來的?課審會能夠由非專業人士來取代、修改教育部研修小組提出的選文嗎?
其次,網絡投票聽起來很“民主”,然而為什么這4位有權力丟出自己心目中的選文,叫網民作答,然后就成為教材選文?而且,這4位還能自己訂定網絡投票的程序──誰來投票、誰來提案、投票期間、投票方法、投票門坎。你我這些關心孩子教育的家長,什么時候收到投票通知或選舉公報要去投票了?在各校教授語文的教師們,有幾人知道這個網絡投票?這樣不知不覺黑箱決策的網絡投票,不是民主,只是私設刑堂,自己“烙人”來投票,宰殺語文教育與孩子的腦袋而已。
最后則是“責任”的問題。課審會本身并非民選產生,性質上應該只能是協助“教育部”決策的內部咨詢組織,不宜有最終決定權。負起決策權力與政治責任的,應該還是臺當局“教育部”。“選文”乃是“課綱”內容之修正,妥當與否,還是要有公共問責──文章選壞了,孩子教錯了,總得有人負責。
臺灣社會對于語文教育內容有多元意見,臺當局也很樂意納入各方觀點,綜合討論,這是好事。但教育內容畢竟是專業,課綱與選文更是公權力的行使,我們不能容許這種“無專業、反民主、不負責”的決定程序。文言或白話比例可以辯論,但用爛程序選出爛文來把孩子的腦洗笨,則是萬萬不可!新上任的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素稱有魄力又負責,也請務必要注意,不要被課審會架空,而替這些遭到無數家長與教師咒罵的“選文”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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