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慘重的高雄氣爆事故已發生一個星期,搜救工作也告一段落,目前各方的焦點落在追究責任方面。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這一個星期以來,各方面無不推卸責任、諉過于人:盡管相關部門已確定是因為李長榮化工公司的丙烯管道發生泄露而造成氣爆事故,但李長榮化工公司卻推說維護檢修的工作是由中油公司負責,而中油則回嗆“誰的管道,誰維修”;高雄市政府聲稱“管道應由中央政府負責管理”,但“經濟部”表示,石油管道屬“經濟部”管轄,一般管道屬地方政府管轄,丙烯等石化燃料并非屬石油煉制業管制項目,只要經地方批核就可生產。
評論說,到底孰是孰非,仍有待檢察機關進行調查,但爆炸發生在高雄,若說當地政府無須承擔責任,恐怕難以服眾。昨天媒體揭發高雄市政府內部早就知道這次發生泄露的丙烯管道的位置,發生爆炸后卻推說“不知情”,高雄市長陳菊不得不認錯道歉。
評論還說,高雄氣爆事故造成30人死亡、逾300人受傷,經濟損失達19億新臺幣。民進黨籍的高雄市長陳菊卻把責任撇得一干二凈。個中盤算“路人皆知”。現離年底高雄市長選舉不到4個月,爭取連任的陳菊支持度大幅拋離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楊秋興,可謂勝券在握。但人算不如天算,上周五高雄爆發臺灣歷年傷亡最慘重的氣爆事故,作為地方首長,陳菊難辭其咎,更會影響選情。所以,不僅陳菊個人,民進黨連日來把事故責任的矛頭指向國民黨當局。不可否認,對于如蜘蛛網般錯綜復雜的地下管道,臺灣方面管理混亂、權責不清、法令紊亂,如今出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時半會兒也難以厘清多年積弊,亦使陳菊找到了卸責的灰色地帶。
評論指出,其實,陳菊說謊卸責,早有前科。2010年9月中臺風“凡亞比”吹襲臺灣,高雄發生水災,市民批評市政府救災不力。陳菊為了逃避責任,謊稱水災發生時正在高雄市區視察,后來才承認“當時在官邸休息”。原本“休息”無可厚非,但“說謊”則涉及道德問題,由此不免令人對陳菊的個人誠信產生質疑。當時也正值高雄市長選舉前夕,爭取連任的陳菊當然會絞盡腦汁地掩蓋自己的一切過失。
評論認為,管道的權責問題,陳菊還可砌詞卸責,但救援工作的諸多過失,任憑陳菊如何舌燦蓮花,也難逃責任。從嗅到異味到發生爆炸,其間足有3小時,但當地政府并沒根據越來越惡劣的情況而採取緊急疏散,甚至對報警的民眾一再敷衍,謊稱“情況已得到控制”,誰知話音剛落,即發生連環大爆炸,受災街道恍如遭到戰爭洗禮,到處一片狼藉、慘不忍睹。
評論最后說,正如島內媒體所說“該負責的,一個也逃不掉”,不管如何文過飾非,在確鑿的事實面前,誰也不能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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