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4日發表署名李涌清的文章指出,在幾天的風暴中,臺中市警察局局長胡木源已經辭職。想想,前兩天也有人要求臺中市長胡志強辭職,但胡市長認為辭職就是向黑道低頭,不是負責的表現,所以不辭。到底誰該辭職?仔細觀察島內的政治生態,其實蠻有趣。
誰要胡市長辭職?就算不看新聞,很容易猜得出,必然是反對黨。大家心知肚明。總得做做樣子。結果也不難想象。胡市長果真因此辭職,會跌破一堆眼鏡。
為什么不要求胡局長辭職?從政府分官設職的觀點來看,本來應直接負責的就是警察局長。但在民意代表眼中,尤其即將面臨重要選舉,叫小咖(小角色)辭職,無非把自己做小。所以,要求胡局長辭職,反顯出自己眼界不高。
胡局長為什么不早辭?這當中玄機大了。也許胡局長真有心按照自訂期限,迅速破案,走也得留一個漂亮身影。也許早辭會落實別人所說的:臺中市有嚴重警風紀問題。當然也不能排除,在這危機中,沒有好好處理。
重點在于:辭職真正解決問題了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警察局局長的辭職,充其量,只是爭取到一些時間讓當局仔細思考如何處理問題。
文章表示:其實,我不認為這是臺中市的特有問題,也不會是絕后案件。如果有一天,同樣的情事發生在臺北縣、高雄市或其它大都市,也不令人意外。因為只要組織夠大、成員夠多、工作夠雜,總有令人意料不到的事發生。
更令大家難以接受的事情是:假定這真的與警察風紀有關,處理工程極其龐大費時。這不單純只是加強教育訓練、增加監控機制、篩選預警等,還包括警察工作本質審視與檢討,甚至是龐大的社會改造工程。文章作者認為,臺灣社會大眾對這方面會有期待,但不會要求。因為,需要太長時間,一般人沒有耐性等待。
這其中還有一個很難拿捏分寸的事。警察工作,尤其是犯罪偵查,很難沒有三教九流的朋友,太生分疏離,拿不到一手重要情報;交往稍深,又可能變成“你要他的利、他要你的本”。這種東西,書上教不來、也說不清。只能看自己智慧了。加油!邱豐光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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