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9日社論指出,臺灣不少寺廟提供信徒點“光明燈”服務,傳統(tǒng)光明燈的鎢絲燈泡,經(jīng)年累月點燃,電費相當可觀,而且容易因過熱而發(fā)生意外,臺南市環(huán)保局鼓勵改換LED燈泡,目前已有六十多家寺廟響應,希望有更多寺廟跟進,不但能做到節(jié)能減碳,更可省下的龐大電費,運用在社會公益事業(yè)。
光明燈,是供奉神明的一種燈具,在佛教、道教的寺廟中,經(jīng)常可看到光明燈,或稱為平安燈。關于光明燈的起源,在佛教《阿阇世王授決經(jīng)》中有記載,佛在世時,阿阇世王準備百斛油脂,用以燃燈供佛,善男信女紛紛效法,有貧女名為難陀,因身無分文,便剪發(fā)購油點燈,并祈求:“愿生生世世能做佛事,求佛加被此燈光明不滅”,待天將明,眾燈皆熄滅,只有貧女的小燈光明熾亮,難陀后來也成佛,號“須彌燈光如來”。
早期的光明燈,不是點蠟燭就是點油燈,因會產(chǎn)生大量煙霧,甚至引發(fā)火警,造成許多困擾,后來有人設計塔型的光明燈座,每一層有小隔間,內(nèi)用紅色的小燈泡照明,外面的透明小窗,則寫上供奉人的姓名及生辰。每逢新年開春,許多信眾都會到各寺廟去認捐點光明燈,以祈求一年順遂,其他還有狀元燈、旺財燈、姻緣燈、太歲燈等名目,全臺灣點光明燈的市場,據(jù)估計超過百億元(新臺幣,下同)。
用鎢絲燈泡點燃的光明燈,雖然比蠟燭和油燈安全,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不熄滅,所消耗的電費相當可觀,而且一顆五瓦的鎢絲燈泡,因熱度太高,平均壽命約四十天,一盞光明燈的燈泡及用電一年需費一百五十元,如果換裝時下流行的LED燈泡,零點二瓦的亮度就已足夠,其使用期限超過三年,每年電費只要六元,從經(jīng)濟的角度來看,LED燈泡比鎢絲燈泡更為節(jié)能。
社論表示,許多寺廟趕上環(huán)保新潮流,紛紛將光明燈更換為LED燈泡,以臺南市關帝殿為例,共更換一萬八千多盞,一年節(jié)省電費兩百多萬元;大天后宮更換五千五百盞,一年省電八十萬元。目前臺南市已有六十多家寺廟以行動響應環(huán)保,如果全市寺廟都更換LED燈泡,不計燈泡費,每年可節(jié)約一千兩百萬度用電,省下四千多萬元電費,一盞小小的光明燈,有這么大的差異,大家一定很難相信。
其實要做到節(jié)能減碳,只為光明燈更換LED燈泡是不夠的,因為一座寺廟的光明燈,動輒上萬盞,即使每盞燈所耗的電有限,但集合起來就是驚人的浪費,難道非點那么多盞燈不可嗎?佛教《維摩經(jīng)》說:“無盡燈者,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如果把為自己點光明燈的善念與善款,用來關懷貧病孤苦的弱勢者,這盞心燈光明無限,功德更甚于有形的光明燈。
社論最后表示,并非反對到寺廟點光明燈,寺廟運用信徒捐獻的香油錢,積沙成塔,推動慈善事業(yè)幫助許多需要幫助的人,與信徒直接行善殊途同歸。不過,寺廟是民間信仰中心,對于環(huán)保工作具有示范作用,除了推動節(jié)能換燈之外,更應配合金銀紙錢減量、集中焚燒,并以漸進方式,做到“一廟一爐、一爐一香”,讓寺廟不再煙霧彌漫,而是神人交融的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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