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FTA的失落,實是蔡當局對外經貿政策層面的危機。ECFA簽署屆滿7周年的當頭,剛好碰上臺巴FTA的挫折,蔡當局實應趁此反思,并回頭去推動ECFA,主要是加速進行相關“立法”及審查工作。先表現對ECFA的積極態度,才有條件要求陸方寬容臺灣對外簽署FTA之事。
社論摘編如下:
巴拿馬和臺灣“斷交”后,臺巴FTA(自由貿易協議)難保,臺灣多年來努力爭取對外簽署FTA,突破經貿邊緣化困境的努力,因兩岸關系惡化遭致重大挫折。29日兩岸ECFA屆滿7年,面對經貿邊緣化困境,蔡當局應回頭關注ECFA,創造兩岸關系解套契機,否則,非但原有對外FTA將不保,新的FTA也不會再來。
多年來臺灣逐步累積的相關成果,已因巴拿馬和大陸建交出現“破洞”。因為,臺巴之間原有的FTA,同時陷入岌岌可危的窘境。蔡當局相關主管官員在第一時間仍希望臺巴FTA繼續有效,但大陸搬出“一中原則”后,臺巴FTA兇多吉少。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指出,中國同巴拿馬建立了外交關系,在建交公報中,巴方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承諾不與臺灣方面發生任何形式的官方關系,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巴方這個態度非常明確。言下之意,臺巴FTA已無存在基礎。
由此看來,臺巴FTA的名義及其實質內容,很可能不久之后就會被巴方片面取消。到時雙方若還有經貿合作的意愿及必要,也只能通過雙方民間白手套出面,另行洽談及訂定新的合作協議,惟其中能否納列互免關稅等制度性合作內容,將是一大疑問。一旦此種內容付諸闕如,就不再是FTA了。
在這樣的邏輯下,設若未來其他中美洲友邦和臺灣“斷交”,則其原先和臺灣簽署的FTA也將蕩然無存。臺灣對外簽署的正式FTA,就這么幾個,未來逐一消失的風險實在不小。只有“臺星”(臺灣和新加坡)、“臺紐”(臺灣和新西蘭)“無邦交狀態下的準FTA”,因為當時陸方默許的特例,理當不受影響。
總的來看,FTA的失落,實是蔡當局對外經貿政策層面的危機。蔡當局若想打開這個困局,唯一的辦法,是盡心改善兩岸關系,緩和陸方的“擋路”壓力。而改善兩岸關系的第一步,不妨回頭重新關注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向陸方釋出經貿善意。其實,ECFA對臺灣很優惠。兩岸雙方在2010年6月29日簽署ECFA文本的同時,陸方即給臺灣地區539項減免關稅的“早期收獲清單”,占臺灣地區當時對陸出口金額的16%。
此外,ECFA也推動了兩岸企業緊密合作、互補互利,擴大了臺灣產品銷陸商機?上,2012年后全球經濟成長趨緩,民眾感受臺灣經濟并不好,馬當局未能讓民眾理解,沒有ECFA臺灣經濟更壞,因而一般民意質疑ECFA不實惠,另有政治目的。
事實上,蔡當局上臺后仍在享受ECFA的“余熱”。今年前5個月,臺灣對大陸(含香港)出口金額高達484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增16%,是增長最多的出口市場。此即ECFA早收清單及企業合作的效益,頗有助于蔡當局拼經濟。
但蔡當局對ECFA,卻冷對待。ECFA后續的“兩岸服貿協議”一直被臺灣“立法院”卡關;蔡當局早已說要優先“立法”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然后據此審查“兩岸服貿協議”,迄今只是說說,沒有實質進展。
ECFA簽署屆滿7周年的當頭,剛好碰上臺巴FTA的挫折,蔡當局實應趁此反思,并回頭去推動ECFA,主要是加速進行相關“立法”及審查工作。先表現對ECFA的積極態度,才有條件要求陸方寬容臺灣對外簽署FTA之事。莫再輕忽之。
[責任編輯: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