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臺當局“行政院”準備采取動作。“閣揆”吳敦義先前提到“富人稅”,近日“財政部”則明確考慮開征“奢侈稅”。臺灣《聯合晚報》13日發表社論指出:富人稅能不能幫忙縮小貧富差距,這是值得研究的一個問題。
社論摘錄如下:
“富人稅”、“奢侈稅”,到底是什么東西?從字面看,臺當局有可能劃定一個標準,認定誰是“富人”,然后對這些富人課征人頭稅嗎?當然不可能。所謂的富人稅,其實在目前累進稅率下的綜合所得稅,本來就有富人適用較高稅率的設計。但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則始終遇到各種困難,例如“財政部長”向來不大敢碰證所稅問題。
而所謂的“奢侈稅”,其實也是屬于既有的貨物稅范圍。對于高價汽車、私人飛機及游艇,這些被認為是“奢侈品”的消費,如果提高其貨物稅,就可宣稱開征奢侈稅。最近甚至出現了“豪宅稅”之說,但除了“豪宅”不易定義,不同都市區位的“豪宅”價格差距也很大,根本問題仍在于現行房屋稅和地價稅并非按實質交易價值課稅。
當局大張旗鼓端出“富人稅”、“奢侈稅”,除了象征性地表達對貧富差距問題“有在做”之外,實質效果不佳,也模糊了現有稅賦的問題所在。簡單地說,當局之前大幅降低遺產稅率,坐視房屋炒作和資本利得橫行,讓稅賦負擔主要落在薪資所得者的勞動所得上。如今考慮對于進口汽車、游艇和私人飛機課征所謂奢侈稅,一來一往之間的輕重不成比例,所謂“奢侈稅”對富人的“拔毛”效應根本微不足道。
要拉近貧富差距,如果從稅賦手段下手,正本清源,首先必須落實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另方面,則減輕勞動所得者的稅賦,這是整體所得稅制的問題。賦改會提出“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雖然還有疑義,但方向上正確。然而核心關鍵仍在于,目前勞動者面臨長期失業問題,加上“派遣制”的剝削,勞工連基本生活條件都難以滿足,這是臺灣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根本問題。相形之下,當局大聲宣布將對那些游艇、進口汽車和私人飛機課以奢侈稅,只是枝節問題了。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