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經濟不景氣,很多人擔心錢不夠用的問題,就連臺當局施政也都是以“救經濟”為首要目標。臺媒《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難道救經濟就一定是救制造業?臺灣奇跡就一定只能建立在“科學園區”上嗎?“以制造業帶動經濟”的模式,需要投入巨額資金、廣大土地、大量勞力方能成事,在臺灣已面臨困境,什么樣的產業才是下一波帶動成長的“經濟引擎”似乎也出現不同的思維:多樣性、小型性、分散性,以及最重要的,能同時結合在地特色與全球性市場的文化創意產業,已愈來愈受重視。
社論說,美國未來學家艾文.托弗勒將人類經濟活動的變遷分成三個階段,也就是他說的“三波革命”:第一波為“農業革命”,第二波是“工業革命”,第三波為“信息革命”。從一九七○年代微處理器發明所帶動的信息革命第三波以來,“知識經濟”成為個人以及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臺灣也借代工走向全球信息業供應鏈巨頭的地位;三十多年過去了,不但世界制造業的版圖已經挪移,支配全球影響力的典范也已移轉,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當局學院院長約瑟夫.奈伊在上個世紀八○年代就已提出“軟實力”的概念,他所強調的軟實力,指的是文化和價值觀,以一種深具吸引力的能量,讓人接近,并且受其影響。
其中,“文化創意產業”就是各國致力發展的重點軟實力。文化創意產業最早是由英國首相布萊爾在一九九七年籌設“創意產業籌備小組”時開始推動,從此,文化創意產業繼科技創新后,成為各國競相投入的新領域,在創造產值、帶動就業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例如英國在二○○一年所選定的十三個創意產業,產值即高達一一二五億英鎊,也帶來了一三二萬的就業人口。此后,香港、澳洲、丹麥等地當局和政府陸續投入推動文化產業或創意產業的工作;新加坡政府則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制訂了“創意新加坡計劃”;而近年來所謂的“韓流”更說明了韓國在流行影視文化上的傲人影響力。
面對全球競爭以及亞洲各國文創產業的崛起,臺灣在二○○二年也宣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并列為“挑戰二○○八發展重點計劃”;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中,臺當局提出了五大策略來推動島內文化創意產業,包括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文創園區與工藝產業發展計劃、振興流行文化產業方案與臺灣設計產業起飛計劃等。
如今第一期已經結束,進入了第二期。然而,實施成效如何呢?連負責推動并執行的臺灣文建會都坦承,與其它國家和地區相較,臺灣推動文創產業多年,并沒有獲致具體成效,主要原因包括相關法規與發展機制不夠健全,產業基礎研究不足、產業鏈未能建立等基本結構性的問題;其實,最關鍵的是當局的決心和行動力,例如,從二○○二年開始宣示要推動文創產業,到現在二○○九年,連一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都遲遲未能通過實施,遑論其它。這種效率,臺灣要拿什么來跟別人競爭?文化創意產業沒有辦法成為臺灣經濟的發展主軸,也無法創造足夠的經濟產值,絲毫不令人意外。
社論說,馬英九上任后,也對盡早通過實施“文創法”這個最基本的工作多所關注,所有相關部會必須趕快“動起來”,臺灣的文創產業也耽誤夠久了。目前“文建會”計劃在二月將“文創法”草案送“行政院”,期盼臺當局“行政院”、“立法院”能積極認真審查這部攸關臺灣文創產業發展的法案,包括成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專責單位、設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基金、建立文化創意產業品牌輔導與評價機制、提升創意園區經營效率、開拓國際市場等工作,都要非常積極地進行。
社論最后說,當年臺灣是用什么樣的決心和效率推動IC產業,今天臺灣就須用同等幅度甚至更大的努力來推動文創產業,因為投入者眾,在文創這個領域,臺灣已沒有如同當年在IC領域里的先行者利好;目前,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彷佛“八仙過海,各憑本事”,文創已成為各國各地區最新的競技場域,競爭極為激烈,臺灣一定要更努力才能擁有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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