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即將開始,臺灣新課綱從南一版到龍騰版的高中歷史教材,陸續出現所謂的“臺灣主權未定論”,令人驚心,更教人痛心。對此,臺灣《中時電子報》發表社論指出,此舉不僅違逆學界主流意見,罔顧《開羅宣言》等4份歷史文件的法理事實,更顯露民進黨當局企圖扭曲“國家認同”,想“獨”而不敢“獨”,卻又透過歷史課本進行變相政治洗腦的“陽謀”。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主權未定論”在學界與政界早就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問題在于,這個學術上可以探討研究,甚至在政治上也能操作激蕩的議題或話題,并不適宜、更不應該成為基本教育的“國史”教材,臺當局更不能以“學術自由”為由,讓相異且對立的觀點“多元并陳”,制造混亂矛盾的“國家認同”!
“臺灣主權歸屬中國”這一歷史事實的法理論證其實已經非常充分,從1943年11月的《開羅宣言》、1945年7月的《波茨坦宣言》,到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布投降的《降伏文書》、1951年的《舊金山合約》、1952年的《中日和約》,都有清楚合理的事實邏輯,資料也相當詳實充分,一查便知。
雖然上述教科書引用了某些對有關宣言有效性的質疑,或者由英、美等國在二戰后宣稱“臺灣地位未定”來為其論述護航,但這些若不是尚缺乏更有力的法理論證,就是源自于西方國家面對當時中國分裂,基于自身戰略利益考量下的主張,如此國際強權政治的說法邏輯,又怎能作為之后臺灣地位的主要法理根據?
更不容混淆且必須厘清的盲點是,歷史教育不完全等于“歷史研究”。國家的歷史教育基礎在于中小學,先賢有云“欲亡其國必先滅其史”,國史教育的奠基攸關國家存亡命脈。國史教育下的學生當然可有多元開放的思辨討論,但正確的歷史認知與國家認同是最重要的,正大光明的國史教育主張“臺灣屬于中國”是天經地義的,否則臺灣當局的法理正當性也會蕩然無存!
對于國史的學術研究,包括各種異議、挖掘、判讀、分析等層面,則是讓大學生、學者做進一步的探討與思辨,讓歷史的資料與觀點更充實。事實上,像“臺灣地位未定論”在臺灣的中小學本來就能看得到、也可以自由討論,不會遭到任何的禁止,差別只在此一論點不應成為中學教科書里的主張。
新課綱的教科書是把“臺灣地位未定論”設為標題,《開羅》等兩宣言放在注解,且認為其不具效力,兩者份量根本不成比例,立場已不言可喻。當被問到幾個重要歷史文件為何表述如此之少,出版社竟說這是要“讓學生自己去查,然后形成自己的歷史認同”,這無異是臺當局主導課綱方向,把責任推給課綱撰寫者,課綱撰寫者再推給出版社,如此裝糊涂踢皮球,擺弄的卻是青春學子們的國家認同,簡直荒謬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