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近日發表文章說,臺灣存在大量在農用地上建立違章工廠的情況,至于是否會合法化,成為作者的隱憂。
文章內容摘編如下:
筆者最近聽到南部制造業的朋友說,花了一大筆錢買了一塊特定農業區的農地準備蓋廠房,立刻斥責他:“難道不知道特定農業區不能蓋廠房嗎?”友人答:“知道呀,中介說沒問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然后說著一堆要拐變抹角、找“厲害”中間人想辦法變更的方法,對話最后在長嘆中結束。
接著又看到前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又免不了唏噓長嘆。臺當局“行政院”版本提出以蔡英文上臺為界,2016年5月20日以前既有低污染工廠只要在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就可留在原地合法化,工廠合法后,就會解除多項限制,土地與工廠均可自由買賣,也不必擔心再受罰,只要繳一定比例的回饋金即完成“贖罪”,成功占領農地。
這是臺當局第二次為農地違章工廠修法,卻越修越放寬,越改越倒退。沒想到竟有綠營“立委”提出多項附帶決議加碼為違章工廠護航,包括違章工廠解除自由買賣限制、農地變更工業用途回饋金降至百分之五、放寬隔離綠帶等,讓環保團體甚至用“毀農滅國”等強烈字眼譴責,并要蔡當局與之切割。
其實,臺當局“行政院”版本的產制過程就充滿爭議,好比違章工廠只要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就可華麗轉身,不但就地合法,也免除一切罰則,如果將來回饋金比例又是政治考慮的妥協結果,不符公平正義的期待,等于視土地計劃、建筑管理等法令為無物,還有誰愿意合法申請興建工廠?也難怪臺當局“經濟部長”沈榮津要這些違章工廠業者“這兩三年要先忍耐”。
另外,違章工廠就地“合法”不是說變就變,當中涉及工廠防災避難、污水處理、彼此安全間隔與隔離綠帶等整體規劃事項,這又以群聚的違章工廠較有就地合法的討論空間,但前提仍是要有這些整體規劃的環境條件,至于零星違章工廠本應從農地退場。但在一連串的討論過程坎坷,決策官僚想的“轉型正義”與專業技術官僚不一樣,以致有些官員連會議都不想去開,留下如今的爭議。
一點四萬公頃、四萬五千家的農地違章工廠,在十年前修法之后的這段輔導期間,僅極少數完成合法化,且違章工廠持續新增,看不到蔡當局有“辣臺妹”的執法魄力,如今進入臺當局領導人選舉年,除了放寬、就地合法,人民還能期待什么?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