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11日發表朱穗怡的評論文章說,民進黨蔡英文當局不承認體現“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近來更企圖通過“修法”,要把這種“臺獨”思維“合法化”。
最近島內“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開始審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立法院”雙審議及“人民公投”,高門坎程序比照“修憲”;且“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得作為協議項目。由此可見,這根本就是要阻止兩岸雙方就兩岸關系的“一中”定位簽署協議,以阻撓兩岸統一,其用心險惡,兩岸各界都應予以嚴厲譴責。
蔡當局美其名曰修法規限兩岸簽署政治協議,但兩岸開始協商前的議題以及完成協商后的內容都必須應經全體“立委”3/4出席,及出席“立委”3/4同意,而且完成協商后的內容還要舉行“公投”,獲有效同意票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的半數始為通過。
在島內“公投法”沒降低門坎前,藍綠陣營共舉行了6次“公投”,無一通過,皆因有效同意票無法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的半數。這意味著兩岸政治協議在島內“公投”通過的機率微乎其微。
何謂“兩岸政治協議”?臺當局沒有明確定義,顯然是為了把“政治協議”的定義無限擴大。只要不合它意的兩岸協議,都可一律“定義”為“兩岸政治協議”,由于通過的門坎極高,一旦被掛上了“政治協議”的牌子,就等于被判了“死刑”。
據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的說法,兩岸協議中只要寫上“一中原則”、“九二共識”,就是“政治協議”,甚至兩岸經貿類協議里只要寫著“在一個中國架構之下”,也算“政治協議”。由此蔡當局修法規限所謂“兩岸政治協議”的目的已是昭然若揭,就是要阻礙兩岸交流,阻撓兩岸統一。
臺當局這次“修法”也是針對今年1月大陸方面提出探索“兩制”臺灣方案。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40周年紀念會上強調,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我們愿意同臺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政治問題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有關問題開展對話溝通,廣泛交換意見,尋求社會共識,推進政治談判。大陸方面還倡議,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系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就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大陸方面的提議在島內獲得積極反響,讓仍抱“臺獨”黨綱的民進黨當局坐立不安,于是炮制了這次的“修法”,企圖阻擋臺灣的仁人志士與大陸方面共襄盛舉。
今年在島內“大選”年,臺當局在兩岸關系上屢屢擺出強硬立場,民進黨兩名參選者蔡英文和賴清德甚至比“獨”,不過是為了獲得綠營基本盤的支持。但島內主流民意強烈要求改善兩岸關系、改善民生經濟,民進黨若仍一意孤行,繼續破壞兩岸關系,明年“大選”必被主流民意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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