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蔡英文系”“監察委員”高涌誠、趙永清調查前民進黨“立委”陳朝龍賄選案,指當年判決“違反法令”,據臺灣《聯合報》對此發表社論說,如此干預“司法”,引發反彈。包括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法曹協會都已提出嚴正抗議與譴責。不過類似事件已非第一次發生,“英系監委”們恐亦不會因此收斂。不過核心問題仍然是:到底誰賦予這些人橫行霸道的權力?
臺灣“監委”調查陳年定讞案件,企圖翻案,可謂集各種權力濫用之大成。目前外界的批評,主要聚焦在高涌誠與陳朝龍案辯護律師林永頌在“民間司改委員會”的前后任干部關系,指責他未遵守“利益回避原則”。事實上,另一位主查“監委”趙永清和陳朝龍在2008年時都曾代表民進黨參加臺北縣“立委”選戰,兩人關系匪淺。這雙重關系,都使得兩人的查案行動難脫“為自己人翻案”的徇私嫌疑。
其次,是雙重標準問題。高涌誠近來主查的另一個矚目案件,是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兼任彰化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時,涉嫌侵占補助款獲不起訴案。同樣是調查舊案,高涌誠質疑的標的,一是“民進黨前‘立委’被判有罪”,一是“國民黨前‘立委’獲不起訴”,其間雙重標準可謂不言而喻。這種作法,都大大傷害了“監委”的公正性。
更令人發指的,是這些“監委”膽敢赤裸裸介入已定讞的法律個案,這是島內法律界大反彈的主因。“英系監委”介入個案,似乎已成了習慣。先前“監委”陳師孟揚言要為陳水扁平反,并主張對當年偵審陳水扁案的法官及檢察官為目標進行“司法除垢”,即已將“監委”角色扭曲到極致,但提名他的蔡英文卻從未制止。如今,高涌誠和趙永清大剌剌跟進,只是“有樣學樣”罷了。
高涌誠宣稱,查察此案只是提出調查意見,并非彈劾或糾正。事實上,“監委”的糾正權僅限于對行政機關,彈劾權的行使則必須經多數表決同意。在“英系監委”仍占少數的情況下,就算此案提出彈劾,通過的可能性并不高。可見,未提出彈劾與糾正,是“不能也”,而非“不為也”。如果“英系監委”只占少數都囂張至斯,一旦“監委”全數由民進黨提名,臺灣“監察院”恐怕也就毀了。
權力的濫用,儼已成為蔡當局最具代表性、也最丑陋的風景。撇開“英系監委”的徇私不談,包括“黨產會”、中選會、“促轉會”、“教育部”等無不如此,逾法濫權的作為簡直罄竹難書,形容其為“東廠現象”絕不為過。“九合一”大選中,“滅東廠”成為一個極有力的口號,即因此而來。
民進黨這次選舉大敗,蔡當局表面上聲稱要檢討和反省,但從種種跡象看來,“東廠”現象依然是現在進行式,沒有絲毫收斂的跡象。例如,“黨產會”最近要對“華興育幼院”下手,引發外界“連孤兒院都不放過”的批評;“促轉會”不僅要求臺幣改版“去蔣”,更下令防務部門去除營區內銅像,更引發惡評。包括前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因承受不了上級責怪及羞辱而輕生,臺當局“外交”體系卻一味把責任推給“假新聞”,行徑皆丑陋之至。
對“促轉會”的爭議,蔡英文說,“一個人單獨向前走一百步,跟一百個人同時跨出一步,后者更困難,也更有意義”。聽似言之成理,其實也反映她未搞清問題所在。無論是“監委”介入“司法”個案,或“東廠們”的一意孤行,都不是在“向前走”,而是在開“民主與法治”的倒車。普通百姓都清楚的事,領導人難道不懂?
可議的是,這種“唯我獨尊”的現象彌漫整個蔡當局和民進黨上下,自以為代表“進步價值”。于是,各“獨立機關”競相扮演執政者的打手,“監委”赤裸裸介入“司法”為朋輩護航,“教育部”膽敢違法“拔管”,“促轉會”則逆轉正義。把權力交給跳梁小丑讓他們變成“東廠”的,不正是蔡英文和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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