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日前臺灣的桃園地檢署由主任檢察官率隊搜索“臺灣民政府”會館,拘提秘書長林志升等7人,在林家查扣1億3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現金等,依詐欺、洗錢等罪嫌漏夜偵訊,并收押禁見。
臺灣民政府成立于2008年2月,主張臺灣暫時由“美國軍政府”占領,但主權屬于“大日本帝國”,所以應“與日本統一”。從2012年起,宣稱“美國軍政府”授權臺灣民政府發行身分證、行車牌照、旅行證,并開設課程,宣稱結業學員在“接管”后可優先獲派任命為政務官;同時每年組織“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參拜日本靖國神社。
對此,“中時電子報”發表評論指出,在“言論自由”的“鐵帽子”保護下,這樣一個怪異的團體不僅是公然掛牌營業,且組織“黑熊部隊”保護他們的活動。截至目前為止,領取臺灣民政府身分證者,已多達3萬余人。直到有人拿臺灣民政府身分證到美國在臺協會辦免簽證時,被擋在門外,檢調單位才以“吸金詐財”的罪名著手偵辦。
此詐欺案最值得反思的問題是:臺灣社會中真的有不少人相信臺灣民政府的政治主張;而且蔡當局和許多“獨”派團體的政治主張其實也跟臺灣民政府相去無幾。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曾說過一句名言:“許多臺灣人相信美國一定會保護臺灣。美國如果真能保護臺灣,那很好;但美國如果無法保護臺灣,卻讓臺灣人以為可以,那就很殘忍了。”臺灣民政府之所以能行騙十幾年,就是利用“許多臺灣人相信美國一定會保護臺灣”的心理,但發現受騙的民眾還可向治安單位檢舉,要求賠償損失。
今天蔡當局和其他許多“獨”派團體莫不以“美國一定會保護臺灣”作為前提,來號召群眾,追求諸如“入聯公投”之類的目標,希望人民相信:她也是“棋手”,不是“棋子”。然而,當事實一再證明:美國人最感興趣的只是販賣軍火給臺灣,讓臺灣“保護她自己”。這跟臺灣民政府的詐騙手法有什么兩樣呢?這樣一再唬弄臺灣人民,難道不夠“殘忍”嗎?當臺灣人民發現自己受騙上當時,又能向誰控訴呢?什么時候臺灣人民才能從這個“殘忍的騙局”中醒悟過來?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