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18日社論說,江湖有句話說:“夜黑好殺人,風高好放火。”在“夜黑風高”的臺北,在明火執仗的“立法院”,真是“好膽的拿去吃”,蔡當局如愿以償地完成“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蔡英文喜孜孜地“坐享戰果”之際,豈知水利會形同“收歸公有”之時,即為全臺水利會員全面對抗之始。
臺灣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實施后,停止辦理會長及會務委員選舉,各農田水利會長及會務委員任期維持或延長,亦即自2020年起,水利會由公法人改制為公務機關,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視同公務員,水利會就此實質收歸公有。
農田水利會體制徹底“改換門庭”,蔡英文不但是影舞者更是主導者,去年12月13日,以民進黨主席身分在中常會宣稱,“農業水資源是全民資源,把全民資源管理提升到公務機關位階,是人民負責任的作法。不是綁樁也無關政黨考量”。此一宣示,無異吹起農田水利會改制總攻擊的號角。
針對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臺當局“立法院長”蘇嘉全聲稱,“這是許多人期待的改革方向”。但以蘇嘉全高人一等的“囊底之智”,豈不知在支持改制對立面,有多少人反對蔡當局“并吞”水利會?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赤裸裸指陳,“民進黨須承擔改革責任,水利會不改革不行,這是轉型正義的問題”。
在許多人、尤其是許多水利會員反對下,水利會改制竟可和“轉型正義”畫上等號,也就反映出蔡英文所謂“這不是綁樁也無關政黨考量”,不就“是綁樁也有政黨考量”?因為民進黨根深蒂固認為,農田水利會是國民黨的鐵桿子支持者,旗下的水利會員更是國民黨的基本票倉,怎能不瓦解之、摧毀之而后快?
在蔡英文“御駕督軍”下,“立法院”“責無旁貸”再度展現“立法局”的無限威力,全臺十七個農田水利會就此“一夕變天”。在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政局態勢下,堅決反對改制的水利會員直如遭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無奈。但凡此眾多的水利會員,他們的權益豈能容忍受“斧鉞湯鑊”般的欺凌?
水利會是臺灣農業命脈所系,300多年前即已開辦的水利設施,有多少塘、多少渠是民間集資開辟,嘉南大圳又有多少比例是農民出資建造?蔡當局居然為所欲為全都“掠奪”凈盡,而水利會員仍能默默忍受?再者,蔡當局聲稱,水利會改制以后有利于農民之照顧,但蔡當局能對所有農田全都施灌嗎?
尤有甚者,水利會改制“修法”留下了大尾巴,“水利會資產處理,另定法律規范”,凸顯水利會轄下二千多億新臺幣資產如何處理,蔡當局仍無“靠譜”的政策,一旦像清算國民黨產一樣肆行清算,相關水利會員又怎能伏地承受?“欲求改革而顢頇粗暴,既庸且妄”,不啻水利會改制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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