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為促進民宿多元發展,日前公告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松綁房間數與經營地點,“新法規”自本月16日生效。臺灣《中華日報》發表社論文章指出,由于來臺陸客團的銳減,觀光旅館業者叫苦連天,全臺更有大批民宿求售,臺當局再對民宿大開方便之門,進一步開放民宿,豈不使供過于求情況益加嚴重?恐將使臺灣觀光業慘上加慘。
社論摘編如下:
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為促進民宿多元發展,日前公告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松綁房間數與經營地點,“新法規”自本月16日生效。由于來臺陸客團的銳減,觀光旅館業者叫苦連天,全臺更有大批民宿求售,臺當局再對民宿大開方便之門,豈不使供過于求情況益加嚴重?
所謂民宿,是指一種私人經營的小型旅館,類似英美的“B&B”(Bed and breakfast),或大陸的“便民招待所”、“農家樂”。與一般旅館不同之處,在于民宿較具“家”的感覺,價格也較親民,因此有不少旅客出游時喜歡選擇民宿。
臺灣民宿最早出現在清境、墾丁等熱門觀光區,不久便席卷全臺。根據1993年初的“各縣市輔導民宿調查報告”顯示,當時全臺僅9個縣市有“合法”民宿,“合法”業者65家,“合法”房間數280間。去年5月全臺“合法”民宿業者增加到6500多家,房間數26000多間。今年統計“合法”業者再攀升到7000家,“違法”經營者更多于此數字。
由于民宿與一般旅館、觀光旅館性質有差異,臺當局為改善早期民宿的各種亂象,訂定“民宿管理辦法”,輔導民宿業者“合法”經營。該“辦法”規定民宿經營地點限在觀光地區,客房數應在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為原則,“特色民宿”則可酌情放寬。該辦法的精神在于將民宿與旅館業區分,避免彼此爭奪客源,不利于整體觀光發展。
然而有些民宿業者游走于“法令”邊緣,取得“合法”標章后,將民宿增建得比觀光旅館規模更大、更豪華,對“合法”旅館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臺當局開放陸客自由行之后,更有許多業者競相投入民宿經營。以前民宿大多是屋主將多余房間供人住宿,自己經營管理,尚有利可圖。現在民宿大多是專門規劃興建,又要招聘員工,水電人事成本高,經營壓力也更沉重。自從兩岸關系停擺,陸客裹足不前,民宿市場也隨之產生巨變。
去年五月間,臺當局為幫尚未“合法”的民宿業者解套,公告臺北大稻埕、彰化鹿港、臺南安平等列為歷史街區,得經營民宿行業。如今臺當局“觀光局”進一步為民宿松綁,將一般民宿房間數由五間增加到八間,可設置區域也放寬到都市計劃區;此外,獨棟式的集合住宅,只要所有住戶同意也可經營,除了公寓大廈尚有限制之外,可說全面“棄守”。
臺當局對民宿管理一再放寬,原因之一不外乎島外訂房平臺如Airbnb(愛彼迎),以“共享經濟”為名實際經營民宿,許多民眾利用自用住宅經營短租,早已不是秘密,現有“法規”恐有限制民宿多元發展的疑慮,才干脆予以松綁。
自從陸客團少了之后,臺灣住宿、餐飲、游覽車等產業大受影響,成了“旅游慘業”。根據統計,目前全臺有近五百家民宿求售,其中以花蓮民宿拋售最明顯,其次為宜蘭、花東。臺當局進一步開放民宿,恐將使觀光業慘上加慘。
[責任編輯: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