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同意對臺灣出售4艘“派里級”導彈巡防艦。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臺灣問題事關中方核心利益,中方堅決反對美方向臺灣出售武器,已向美方提出嚴重交涉,并“保留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臺灣《旺報》23日發表評論說,美國對臺軍售好似兩岸上空揮之不去的幽靈,其源始于對臺軍援。上世紀中葉冷戰年代,美國為利用臺灣遏制中國,乃對臺灣提供大量軍援,使臺灣成為美國威懾中國大陸的前沿基地。其中無償軍援是在1974年結束。隨著無償軍援的結束,美國乃采取軍售武器的方式武裝臺灣。
據統計,在1953-73年的20年間美國曾向臺灣運交飛機1549架、1952-78年間美國向臺灣提供各種艦船383艘。今日回首,美國對類此臺灣島嶼給予如此大規模的軍援,當屬全球之最,其遏制中國大陸力度之強,令人瞠目。
1970年代,中國大陸與美國歷經7年艱苦談判,于1979年雙方建交,當時美國同意廢除其與臺灣所簽的共同防御條約并從臺灣撤軍,但就是不同意不再對臺灣出售武器,國會并緊接著于二個月后迅速通過了《臺灣關系法》,該法對美國介入分離兩岸的定義范疇,居然遠大于美國剛同意廢除其與臺灣早年所訂《中美共同防御條約》的范疇。
惟時值前蘇聯入侵阿富汗,美國為聯中制蘇,乃于對臺軍售問題上有所讓步,幾經沖折,雙方于1982年8月17日發表聯合公報,即《817公報》,美國承諾不尋求長期對臺軍售,并且其售臺武器規模與數量將逐漸減少。
而自1980年代初始,雖歷經多任總統,美國對華政策始終以“軍售臺灣”為工具,輔以政治與經濟等手段,增強臺灣實質獨立的能力,使兩岸現狀永久化。
在軍售臺灣的運作上,美國蓄意使臺灣在武器科技含量上,保持較對岸高一等級的優勢武力。1958年初,中國引進米格19制造技術,1959年方批準定型生產殲6,美國立即于1958年為臺灣空軍裝備F-100F/A超音速戰斗機。1992年初俄羅斯只是同意向中國出售先進的蘇愷-27型戰機,美國就迫不及待地于同年9月向臺灣出售150架先進的F-16戰機。
美國是講實力的國家,除非中國大陸軍事科技實力與美國有了某種程度的接進,并且有能力在全球廣泛地出售所謂防御性先進武器,從而將雙邊、區域或全球軍備控管問題與美國對臺軍售問題掛勾,或直接開展兩岸終極談判,方可終止對臺軍售。
今年珠海航空展,中國大陸自制第五代隱形戰機殲-20和殲-31橫空出世,射程12000公里的東風-41多彈頭洲際導彈現在也試射成功。
作為一個民族百年復興的古老文明大國,中國大陸不可能一代又一代忍受美國對臺軍售,隨著中國大陸的武備崛起及其對美戰略平衡的逐步改善,相信不久未來,美國對臺軍售或有停止之日。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