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雙十演講中呼吁在野人士,回歸民主體制,依據制度,誠意協商,盡速審查朝野都主張的“自由經濟示范區條例”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重大法案。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3日發表社評文章說,希望臺灣在野人士能響應馬英九的呼吁,盡速審議攸關臺灣經濟未來發展的重大法案。
這幾項法案,包括馬英九提到的“自由經濟示范區條例”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到“立法院”審議都已經有一段時日,但是遭到在野人士杯葛,迄今仍然擱置在“立法院”,不審查、不通過、也不否決,這實在有違民主程序。
也難怪馬英九呼吁,在野人士要認同民主法治,秉持理性、和平與包容,彼此尊重,促進對話溝通,依據民主程序,理性處理爭端。民主是多數尊重少數,少數要服從多數,民主是數人頭而不是比拳頭,更不可以用霸占主席臺等不合程序的方法來阻撓議事的進行。
就這些法案的實質內容而言,馬英九特別強調,臺灣是個以外貿為導向的經濟體,除了靠調整產業結構,加強創新研發,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外,還必須法規松綁,開放市場,成立“自由經濟示范區”,并與主要貿易伙伴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以維持公平的外貿環境。
然而,正當世界各地快馬加鞭進行貿易結盟之時,由于在野人士的杯葛,始得臺灣的進展落后,甚至被國際媒體認為是“自甘落后”,實在令人心焦。在野人士的杯葛實在違反當前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也會導致臺灣經濟發展受到限制。
眾所皆知,當今世界早已進入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臺灣無法閉關自守,必須走自由開放的經濟路線來因應;也由于兩岸關系密切,臺灣無法對中國大陸的快速發展視而不見,必須推動和平發展、交流合作,讓臺灣能善用大陸快速成長的動力,成為自身經濟發展的助力,這才是兩岸關系應該發展的方向。
事實證明,自從2008年兩岸恢復海基、海協兩會協商以來,雙方迄今舉行過10次會談,簽署21項協議,使兩岸關系邁向和平穩定的大道。當前是兩岸關系65年來的最佳時刻,任何人都不應該破壞兩岸關系的大好形勢,也應該讓此大好形勢持續下去。
目前“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攸關臺灣經濟自由化與兩岸經貿關系正常化的重大法案有3個,希望在野人士盡速審議:第一是“自由經濟示范區條例”,該協議可使臺灣經濟更加自由開放,可以吸引更多臺商回流與外商進駐,為臺灣經貿轉型升級開創新紀元,非常契合當前臺灣經濟發展之需要,如今仍然卡在“立法院”。
第二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該條例是讓兩岸協商法治化的重要條例,由于大陸是臺灣第一大貿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地區、第二大進口來源、第一大對外投資地與民眾出外旅游人數最多的地區,所以兩岸協商以解決交流所衍生的問題勢在必行,根本無法逃避,只有勇于面對。
第三,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該協議于去(2013)6月21日簽署,“行政院”已于6月27日送到“立法院”,迄今已超過1年3個月,迄今未進入實質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以讓兩岸服務業提供者相互投資發展、相戶觀摩學習、相互提升品質,絕對有助于兩岸的服務業發展。
以上這三大法案,不但與臺灣自身經濟發展關系重大,也與兩岸經貿正常往來息息相關,希望在野人士能拋棄意識形態,響應馬英九呼吁,支持兩岸和平發展,尤其要讓“自由經濟示范區條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三大法案,盡速在“立法院”通過,為臺灣經濟與兩岸經貿開創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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