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7日發表評論說,民進黨日前公布,根據7日、8日進行的最新民調,民進黨籍林佳龍最新支持度為48.0%,領先國民黨籍胡志強的29.3%將近18%,另有高達64.1%民眾同意臺中市長應該要“換黨做做看”,只有21.3%不同意,14.6%無意見。政黨對外公布自己候選人的民調支持度大勝對手,而不是將民調作為對內調整選戰策略參考,意欲為何呢?
文章摘編如下:
“自行宣布當選”,通常是在選舉開票當晚,當開票所選票開到一定的程度,自認超越當選門坎后,即使票未全部開完、“中選會”未正式公布, 部分候選人就會迫不急待做的事。沒想到選舉開票當晚才做的事,民進黨在距離選舉開票大約還有5個月的時間,就已經在做了,怎么不令人感到大惑不解呢?
該份民調另外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就知名度與欣賞度而言,胡志強知名度高達99.4%,超過林佳龍的89.7%有近10%;有41.8%民眾表示欣賞胡志強,也不遜于林佳龍的50.7%太多。為何知名度與欣賞度,沒有反映在支持度上?這與臺灣選民投票的習性不符,該民調的可信度怎能不受質疑呢?
就在民進黨公布民調的前兩天,年代電視臺也公布臺中市長選舉民調。該份民調顯示,林佳龍支持度39.8%,胡志強31.4%,雙方差距僅約8%。對此,林佳龍還特別表示,過去半年來不論是民進黨或團隊內部做的民調,都領先胡志強兩位數以上,媒體所公布的數字,將納入參考。莫非差距從8%擴大為18%,就是納入參考的結果?
或許是擔心民調拉近而產生骨牌效應,所以民進黨特別公布差距大的民調來壯膽,否則時機豈會如此湊巧?民調固然有反映民情的參考作用,但是政黨公布民調則難免有刻意引導民情的作用。民進黨公布林佳龍的支持度領先胡志強近18%,試問與“自行宣布當選”有什么差別嗎?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