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北捷運砍人事件在臺灣社會引發的如何在危難時刻自保的討論,臺灣《新生報》8日發表社論:《面對暴力一哄而上非良策》,現摘錄如下:
臺北捷運發生震驚社會的瘋狂砍人事件,至今余波蕩漾;上月底一名自閉癥男子在捷運上玩計算機,不小心碰觸到旁邊的人,被乘客誤以為有攻擊性,引發周遭旅客恐慌;昨天另一名男子因癲癇發作昏倒,周遭旅客嚇得于車廂間竄逃;面對緊急危難事故時如何自保,近來有許多討論,民眾誤聽傳言驚慌逃命,固然有失冷靜,但是有項“應一哄而上非一哄而散”的說法,后果可能更嚴重,絕非一般民眾在慌亂中的自救之道。
臺北捷運血案發生后,曾任臺灣“警政署長”的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指出,治安維護不能單靠警察,民眾在警察趕抵現場前,也應有自我防衛能力來保護自己,讓傷亡降至最低;接著他說,民眾不要驚慌,團結力量大,要“一哄而上”,不要“一哄而散”。媒體在未弄清楚背景的情況下,這個說法被廣為報道,沒有受過訓練的烏合之眾,面對危險性極高的攻擊者,“一哄而上”是在一定環境條件下的選項,貿然行事非常危險而且付出的代價極高。
網絡上流傳一段引導民眾如何自救的短片,內容為無目標的瘋狂殺人者,進入一棟大樓濫殺,應如何處置的案例;這個短片的標題為“逃跑、隱藏、搏斗”;內容也清楚指出,這三個自救方法是有先后順序的,民眾在遇到危險時,最先選擇的應是逃跑,來不及跑才考慮躲藏起來,最不得已才是與對手搏斗,而且選擇對抗的條件很清楚,就是民眾已經閃躲到無退路可逃的環境,才可能與對手硬干。
北捷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北捷喋血案沒有人見義勇為,令他感到“有點遺憾”,為什么這么多人沒辦法對付一個年輕人?這個說法被批評為“冷血、缺乏同理心”。張盛和或許身懷絕技,或許是俠義小說看多了,才會有如此說法。其實此事無關“同理心”,公共場所出現暴力事件,民眾應了解如何應付危機事件的問題,而張的“見義勇為”見解,并非良策。
對于手持兇器的匪徒,在任何情況下,一般民眾都不宜與之直接對抗;在國外,如果碰到持刀槍搶銀行或搶超商的匪徒,警方的建議是乖乖服從,絕對不會鼓勵民眾或是員工挺身而出,去當好漢,因為對付歹徒是警方的事。可是臺灣媒體對在這種場合“見義勇為”的人,總是大肆報道視為英雄,難免會造成民眾偏差觀念,連“部長級”官員都有這種思考方向,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實際案例來看,成功的“一哄而上”案子不多,美國九一一事件中,有一架飛機因乘客“對抗”而墜毀,未讓恐怖分子得逞,但是結果仍然不算美滿。九一一當天共有四班飛機被劫持,其中聯合航空九三號班機因起飛時間延遲,被劫持班機上的乘客,已在機上得知其他三架被劫持飛機分別撞上世界貿易中心及國防部五角大廈,這些乘客自知在劫難逃,于是奮起抵抗,決定采取行動擊退劫機者并奪回飛機,乘客們的反擊行動迫使飛機墜毀,沒有抵達原先的目標。而原先恐怖分子預定的撞擊目標,為美國首府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舉這個例子來說明“一哄而上”,是因為這項行動通常可能導致兩種后果,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以捷運血案為例,“一哄而上”可能會造成更多傷亡,若以自閉癥男子及癲癇患者引發恐慌的事件為例,如果真的發生“一哄而上”情事,后果更是不堪設想。民眾在遇到暴力事件造成恐慌時如何自保,應有一些原則,也可訂出標準作業程序,不到最后關頭,民眾沒有“一哄而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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