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聯黨“立委”賴振昌質疑缺乏證據證明所有慰安婦都是“被迫”,反對在高中課綱微調中,將慰安婦論述增加“被迫”二字。臺灣《聯合報》21日發表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的署名文章說,婦援會從事慰安婦人權運動22年,對此爭論深感遺憾,更再度感受到這個議題常在“統獨”論戰中被踐踏,或是過度單一地以民族主義來論述。
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早將“慰安婦”定調為“軍事性奴隸”,歷史教科書更應著力探討這群婦女因戰亂而遭受到的性暴力與性剝削,以及其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如此方能給予學生適當的歷史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讓女性人權被踐踏的悲劇不再發生。
日軍二戰期間招募、誘騙、強征慰安婦以提供軍隊性服務,乃嚴重侵害人權且不容模糊的戰爭罪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于1995年將慰安婦定位為“軍事性奴隸”之被害人,并于1996年提出報告指出,雖然關于慰安婦募集方式多是依據慰安婦幸存者的證詞,缺乏左證的日本政府檔案或文獻,但仍可認定很多案例是掮客或警察使用詐欺誘騙婦女上當。
本會所調查的臺灣58位受害者,大多出自當時社會弱勢之中下階層,為改善戰爭時期困頓的家計,誤信掮客謊言而被騙、被家人或人口販子販賣、甚至被戶政系統強行征召。即使有極少數婦女知道是前往海外擔任慰安婦,亦都是因為貧苦、為求生存而不得已之選擇,在她們心中,絕非自愿!許多慰安婦死于異鄉無法回家,有幸活著的則在慰安所中過著猶如集中營般絕望的生活,其人生因此遭受巨大折磨與傷痛,不論身體的疾病、心靈的創傷,以及返鄉后遭遇的家庭及社會壓力,我們應把討論焦點放在這個制度帶給女性的巨大傷害。
臺灣教科書始終不愿重視慰安婦議題,經各界多年努力,才于2011年納入高中歷史課綱。但綜觀目前各版本高中歷史教科書,對慰安婦歷史著墨甚少,有些版本甚至僅以一行文字或在批注中簡單帶過,對照韓國政府積極地將慰安婦議題納入歷史教育中,我們應該感到汗顏。教科書課綱微調乃是重要大事,公民團體應有表達意見的管道與機制,很遺憾地,我們并未受邀至課綱修訂咨詢會議,針對慰安婦議題表達論述與訴求。婦援會身為長期推動性別人權、為慰安婦爭取正義的婦運團體,我們期待于高中歷史課綱對于慰安婦系為戰爭中性剝削與性暴力之受害者有更進一步的闡述,讓慰安婦的論述可以回歸到女性人權的脈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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