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06年底的臺灣市長、市議員選舉,是在喧騰一時的“紅衫軍運動”之后舉行,當時鼓動了許多高舉性別、環保、勞工等社會運動旗幟的人和團體投入,但選舉結果仍是藍綠壟斷分贓,政客第二代“接棒”。概括那樣的選舉結果,可謂“金權獨裁、封建復辟”,盡管兩年后(2008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及“立法委員”選舉,第三勢力亦組黨一搏,最終卻未能成功取得“立法院”席次。
臺灣《立報》3日社論說,以上對2006年選舉結果的概括,幾乎一語成讖地成為日后歷次選舉的基本狀況。《立報》2月27日社論指出,“臺灣從1987年‘解嚴’迄今,選戰開銷水漲船高,民主品質卻是江河日下”,則非常生動而寫實勾勒出臺灣政壇發展的輪廓。由“公民運動”所蘊育出的政壇新勢力,如今已經沒有當年紛紛組黨的豪氣,變形成自居藍綠陣營中的“素人”或“非典型”人物,充作第三勢力的代表。即使號稱“非典型”,偶爾也會炮口向內批評自己所屬的陣營,但是藍和綠的框架已不被挑戰而更加鞏固。
若說這是政黨政治的成熟,島內兩大黨的政策主張和基本立場卻越來越相近,政黨輪替的意義只是壟斷的集團換人做做看。民主所珍視的“平等”價值,以及眾人共同參與的精神蕩然無存。
落實到具體的選舉模式,其實“人人平等”不僅是抽象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對資訊掌握的平等。若每個人對某公共議題或參選人的了解有極大的落差,那么即使形式上票票等值,也不是真正的平等。因此,現行沒有競選經費上限,甚至沒有競選方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宣傳的選舉模式,讓沒有資源的人幾乎毫無發言權。
社論最后說,我們不可能回到雅典時代以“抽簽”保障人人平等參與政治的機會,除非社會性質徹底的改變。但是我們在當下社會中,可行的選舉模式改革仍非常重要,例如:公費選舉、限制競選經費,或者限制競選方式等等,皆是能保障平等、擴大參與的機制,才能弱化“金權獨裁、封建復辟”的情況,以避免民主品質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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