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中華日報》31日社論說,若非政客扮演隱形人在幕后搧風點火攛掇慫恿,臺灣怎會出現“丟鞋嗆馬”風潮?民主與自由是一體兩面,唯有民主方能體現自由,唯有自由方能驗證民主。但現今臺灣民主異變導致自由無度,自由無度則玷污了民主。馬英九為了宣達施政理念與政策作為,并探詢民意聽取民意而趴趴走,所到之處卻經常遭致丟鞋嗆聲!皝G鞋嗆馬”是一種法所不容的暴力行為。
可不是嗎?若非政客扮演隱形人在幕后搧風點火攛掇慫恿,臺灣怎會出現“丟鞋嗆馬”風潮?去年十二月十日,馬英九在新北新店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的活動中,被民眾扔包丟鞋抗議,當時民眾所丟出的鞋子被媒體反諷為“臺灣第一鞋”,此后,“丟鞋嗆馬”一發難以收拾,成為國際媒體恥笑的素材,甚被譏諷為“現代臺灣民主奇觀”。
敗壞臺灣民主的“臺灣第一鞋”之所生,無乃政客將“臺灣第一鞋”引進臺灣。所謂“臺灣第一鞋”,指美國前總統小布什于二○○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在伊拉克舉行“告別記者會”時,遭到伊拉克記者蒙塔茲.扎伊迪丟臭鞋抗議。所幸沒有擊中小布什,卻引起全球媒體普遍關注,因為在中東地區,將鞋底翻給人看是一種侮辱人的舉動。
在臺灣向人丟鞋是極其不禮貌的挑釁行為,有此粗暴舉動者很可能遭到“爆打”。向馬英九丟鞋嗆聲,丟鞋者無異露出自己的屁股給全世界看,讓世人看到臺灣民主已淪落到此不堪程度。如果“丟鞋嗆馬”者還沾沾自以為喜、呵呵自以為榮,那就根本不知道民主自由為何物了。所謂自由,就是你可以發顛似的揮拳,但不能碰到他人的鼻子。
臺灣自由濫到無以復加,不知道民主為何物者以干擾他人為樂,以侵犯他人為尚。以“丟鞋嗆馬”來說,如果馬英九有所謂的“連任魔咒”,無非是少數人拿放大鏡或哈哈鏡來看現今經濟情勢,這少數被政客“上了發條、充了電源”的群眾,以“丟鞋嗆馬”發泄情緒,卻完全不能尊重他人。
且讓數字說話,二○○八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馬蕭以七百六十五萬多票壓倒謝蘇的五百四十四萬多票當選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二○一二年選舉,馬吳以六百八十九萬多票擊敗蔡蘇的六百零九萬多票當選。這兩次選舉,馬英九都以過半票數當選,支持馬英九的選民成為沉默的多數,倒是少數中的少數到處演出“丟鞋”丑戲,這種民主算術該怎么算?
馬英九及臺灣安全部門負責人蔡得勝都認定“丟鞋嗆馬”是暴力行為,蔡得勝更擔心“明天鞋子會不會裝磚塊、化學物或爆裂物”?今人不寫今史,馬英九政績如何?自有后人評說,他仍在任內,應得到合宜的尊重,這是民主政治的ABC,故而凡有“丟鞋嗆馬”行為都應依法究辦,以儆惕效尤、以維護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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