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今日刊載專論文章,對林益世案的司法及政治現象進行全面分析與探討。文章指出,林益世案見證了貪腐的可怕性與危害性、也提醒要以正確的態度來看待權力及金錢;對于用人更是必須要全面觀察;另一方面,也看盡人世間的人情冷暖,媒體的噬血性與名嘴們的無所不能,也體會到仇恨斗爭政治的惡質性,非達目的絕不終止的不軌性,不論日后事件發展為何,該付出代價者,勢必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全文摘編如下:
林益世案似乎案情越來越復雜,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媒體及名嘴每日一爆料,讓人眼花撩亂、目不瑕給。就司法部分,就還給檢調單位一個辦案的乾凈空間,勿枉勿縱;而“監察院”亦依其職權,展開調查,務使真相水落石出;而“廉政署”的角色及功能亦被檢討,其功效不彰未能發揮;這些檢討都是好事,目的在使真相水落石出、所有不法人士統統繩之以法,制度發揮更加健全,臺灣民主及司法品質能夠更加精良;非但馬英九、陳沖等人已多次道歉,絕不硬抝、對于尊重司法的決心及辦案到底、沒有底線的堅持,這些都是值得贊揚的;并且民調已經低到比貪腐的扁政府還低,可畏!
更甚者,“行政院長”陳沖日前責成“法務部”,盡速研議“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的請托關說情形,建立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作業。包括所有請托關說事件將一律由被請托關說者向政風機構登錄、政風機構應將所有請托關說登錄資料逐筆建檔,并定期送“法務部廉政署”列檔查考,建立資料庫、各機關遇請托關說事件,如有隱匿或積壓不向政風機構登錄,經查證屬實即依規定懲處;事務官部分懲處其直屬主管,政務官則由其上級長官論處、“法務部廉政署”應請獨立的廉政官隨機抽查請托關說案,如發現疑涉貪瀆不法跡證,與“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司法機關協力展開合作迅速徹查、請托關說登錄標準格式及作業程序,由“法務部”及“行政院”研考會共同會商訂定、執行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范應有明確獎懲原則,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法務部”會商相關獎懲規定及對于各機關詳實登錄的資料,“法務部廉政署”據以篩選分析因而查獲貪瀆不法,應規定獎勵相關有功人員等。這些作法都是具有正面意義的補救措施。
然而,林益世事件也暴露出幾項危機,以及一直以來都無法改變的放話媒體文化。首先,有名嘴透過政論節目放話“林益世案有國民黨高層涉案”,倘若屬實,便應立刻循體制內的方式提供相關資料給檢調單位,使將其涉案高層立刻收押,而不應是在媒體上放話,一來造成捕風捉影,黨政高層人人自危,民眾猜疑的結果,造成許多人受到無妄之災,更對國民黨的政黨形象產生嚴重負面的影響。
其次,部分媒體及政客、名嘴,非要將馬英九陷入萬劫不復之地,一方面在政治上的斗爭,沒有一刻停止,將識人不明及應負用人之責任硬是無限上綱到共犯結構牽連;在司法上,應要將國民黨高層整體摧毀,而不針對長久以來地方政治間政商關系及派系政治作一深切的檢討,這實在令人感到非常失望,以如此的態度及方向來探討林益世案,除了整飭除弊外,并沒有任何積極正面的意義。
再者,便是從國民黨內部的權力結構做政治文章,“挺馬”與“反馬”、“兼任黨主席”及“不兼任黨主席”等議題,綠營各種諷刺言論,或言過其實、或子虛烏有,或真有其事,一味地只針對黨對人,而不對事,仿佛馬英九及國民黨高層全然就等于林益世,就等于是貪污的共犯結構,這種政治斗爭,在有心媒體的幫腔下,更讓狀況外的民眾產生自然的聯想,這種情況難道是我們所樂見的理性討論嗎?
另外,當大家在指責別人同時,為何都不檢討自己?林益世案及扁案,從各方面的發展情況來看,產生不同的評價與結果,扁案的關鍵在扁家,民進黨受其之累自然不可言喻,倘若這是無妄之災何須還要將加諸在他人身上?林益世案的關鍵在相關人等,嚴重地傷害到馬英九,更斲傷國民黨,重創馬當局的形象,馬當局做了數十件好事,別人一件都記不得,但只要出了一個壞份子,使整鍋粥都壞掉,一時之間馬英九兼主席、馬當局及國民黨,全部都打成共犯及無能的代稱,這樣的操作公平嗎?是理性探討問題的方式嗎?
沒有人會刻意包庇及縱容林益世貪贓枉法,“政院”及國民黨也立刻展開明快的處理方式,勿枉勿縱。至于媒體要如何討論林益世,那是媒體自由,林益世等人必須自負其責,但今日發展的情況,已經變質變調,每位名嘴仿佛都是身歷其境,成為名偵探柯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還不時有內幕人士提供資料,造成高潮迭起,真假難辨!
總之,林益世案見證了貪腐的可怕性與危害性、也提醒要以正確的態度來看待權力及金錢;對于用人更是必須要全面觀察;另一方面,也看盡人世間的人情冷暖,媒體的噬血性與名嘴們的無所不能,也體會到仇恨斗爭政治的惡質性,非達目的絕不終止的不軌性,不論日后事件發展為何,該付出代價者,勢必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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