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9月15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到美國,就被追著問何謂“臺灣共識”。她在華府終于肯多講些,“臺灣共識若有必要可以考慮立法”,“若有足夠共識,在法律層次就可以處理掉,不需透過‘修憲’或公投。”剖析這幾句話的內涵,重中之重在于“臺灣共識”與“修憲”、“公投”之間的連結。
從邏輯上來說,蔡所稱“臺灣共識若有必要可以考慮立法”是完全說不通的。蔡日前首度提到“臺灣共識”,是在全盤否認“九二共識”后表示,“九二共識”是國共之間的共識,應以“臺灣共識”來取代“九二共識”。至于“臺灣共識”內涵為何,民進黨并未進一步說明,僅表示當選后透過臺灣民眾凝聚共識來形成。
蔡英文說法為何被批評是“空心蔡”,重點就在“九二共識”是政策,有其清楚內涵,而“臺灣共識”并不是政策,而是政策形成方式。就好像橘子跟香蕉,豈能放在一起比。
蔡英文說“臺灣共識若有必要可以考慮立法”荒謬之處就在此。“臺灣共識”迄今只是政策形成方式,而非政策,如何“立法”?難道要把政策的形成方式拿去“立法”?反之,綠營若認為“臺灣共識”是一項政策,那就先把政策拿出來,與馬英九的“九二共識”,一起在2012選舉時接受檢驗。蔡英文一旦勝選,她的“臺灣共識”自然由政見變成政策,也不必再吵吵鬧鬧了。
然而,即使民進黨把“臺灣共識”視為政策,也賦予其以足以與“九二共識”抗衡的內容,也不是“立法”可以處理的層次!蔡英文的說法,明顯避重就輕,故弄玄虛。其中暗藏的“臺獨”密碼,這是民進黨兩岸政策接下來最值得關注之處。
關鍵在于,所謂的“臺灣共識”既然是要取代“九二共識”,否定“一中”,也否定“中華民國”。但臺灣的“立法院”可以修法把“中華民國”名稱改掉嗎?當然不行!依現行法律,民進黨若要動到“一中”或“中華民國”,都得啟動“修憲”程序,其中還包括公投復決。
所以說,蔡英文表示,“若有足夠共識,在法律層次就可以處理掉,不需透過‘修憲’或公投”,這是不對的,甚至是騙人的。民進黨要否定“一中”絕無法在法律層次處理,一定得要“修憲”、“公投”。蔡這么說,其實正暗示著執政后不排除啟動“修憲”、“公投”程序來處理“一中”的問題。
毫無疑問的,民進黨如果否定“九二共識”精髓的“一中”,就是要拆掉“中華民國”屋頂;要拆“中華民國”屋頂,就要“修憲”;要“修憲”,兩岸隨時可能陷入戰爭邊緣,三者環環相扣。
蔡英文若真的確定要將“否定‘九二共識’”法制化,這不是普通大的事,陳水扁當年只是喊喊,還不敢硬干。民進黨2000年剛勝選時,李登輝還特別交代陳水扁,“中華民國憲法”、“國統綱領”是兩大支柱,動不得也。
話又說回來,蔡英文言必稱“民進黨對中國政策是穩健而平衡的”,也說“兩岸關系不必然是零和”,同時也希望執政后繼續發展穩定的兩岸經貿關系,理應沒有不惜兩岸兵戎相見,挑釁中國大陸的道理。可是她又暗示不排除啟動“修憲”、“公投”處理“臺灣共識”,兩者之間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蔡英文?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