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潘錫堂10日在《海峽導報》撰文表示,蔡英文借勢吹起民粹的號角,撕裂族群牟取選舉利益。表面上高談闊論“司法改革”云云,實則難掩為個人與一黨“謀取利益”之心。她矯揉造作、不合邏輯的選舉操弄,選民必須睜大眼睛洞悉其背后的實質意圖。
全文摘編如下: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日前推出首支電視廣告,主題為“我是臺灣人”;又接受媒體訪問大談“司法改革”,強調“不是辦幾個大人物,就叫司法改革”。這是在體現她矯揉造作、不合邏輯的選舉操弄,選民必須睜大眼睛洞悉其背后的實質意圖。
自稱“臺灣人”強化“臺獨”色彩
首先就蔡英文的首支電視廣告而論。本來就是臺灣人一分子的蔡英文,還聲嘶力竭地標榜她是臺灣人,若對照她倡議的“在地經濟”,于是形成“我是臺灣人”鼓吹“在地經濟”的吊詭與矛盾情結。本來一個姓名,一個屬地身份,是再稀松平常不過的事,但蔡英文“這個臺灣人”別有一番用心。她在電視上密集打出“大選”文宣,凸顯她的“臺獨意識”,深深呼喚著深綠與“獨派”,目的在于穩住泛綠基本盤,此正所謂“攘外必先安內”,而后再從基本盤整軍出發。要言之,訴求著“我是臺灣人、我是蔡英文”,她必須以“臺獨意識”為基調,體現出她萬變不離其宗。
蔡英文于兩岸協商簽ECFA的前后,始終反對ECFA到底,卻說辭反復矛盾,最新的說法是民進黨一旦重返執政,將就ECFA重新審酌,意味著她之于臺灣經濟政策主張,自然必須有別于ECFA另提出一套說辭。她倡議“在地經濟”,強調“結合鄉村景觀、生活環境、農業、研發創新產業、文化、藝術、文學產業發展,形成一個新型的綜合產業,提供在地就業機會”。此項經濟政策主張,與謝長廷在上一回“大選”時倡議的“幸福經濟”論調,予人似曾相識的感覺。
蔡英文的 “在地經濟”觀,擷取謝長廷“幸福經濟”的部分內涵,再囫圇吞棗地融入馬當局現正推動的文創產業,形成“大雜燴”的經濟政策概念。惟蔡英文的此一政策概念,參酌美國學者比爾·麥奇本 《在地的幸福經濟》一書所主張的追求地方繁榮以求自給自足,套取其“在地經濟”的概念,衍生成內縮的、封閉的經濟政策主張,全然不適合淺碟型、資源少的臺灣經濟發展之所需,充其量只是“這個臺灣人”的“臺獨意識”的迷彩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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