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12年“總統”的李登輝,與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被特偵組依貪污起訴。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每日談文章指出,人品有善有惡、言行有真有偽,一時讓人難以察覺。李登輝即使有爭議性,但他猝然被起訴,豈是大眾始料所及?李登輝雖被起訴,但秉持無罪推論原則,不能遽然認定他有罪。設若繼陳水扁之后,李登輝最終被判決有罪,將令人情何以堪?
全文摘編如下: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為有誰知?”唐朝白居易此詩,說的是人品有善有惡、言行有真有偽,一時讓人難以察覺。李登輝即使有爭議性,但他猝然被起訴,豈是大眾始料所及?
曾任12年“總統”的李登輝,與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昨被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罪嫌起訴,被訴究的涉犯事實,是侵占外交秘帳779萬美元,成為第二位被起訴的卸任“總統”,各方自然高度關切。民眾應猶記得,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后,因任內涉貪被起訴、判刑,今已鋃鐺入獄矣!
陳水扁自稱“臺灣之子”,任內卻鋪天蓋地的遂行貪腐,玷污了臺灣人民,也玷污了臺灣民主。相對於“臺灣之子”,李登輝被稱為“臺灣民主之父”,因在他“總統”任內,正副元首之產生,由間接選舉蛻變為民眾普選。
李登輝名言說:“水清無魚。”典出《昭明文選》:“水至清則無魚,至察則無徒。”后人衍說為“混水好摸魚”。有人乃將“黑金政治”,與李登輝產生聯結,指稱李登輝執政時代,雖然深化我“民主憲政”,卻也是“黑金政治”最興盛時期,是耶?非耶?仍待史家秉春秋之筆評斷。
“黑金政治”之於李登輝,到底如何分說,迄仍欲理還亂,此乃他頗受爭議原由。然則,李登輝雖被起訴,但秉持無罪推論原則,不能遽然認定他有罪。設若繼陳水扁之后,李登輝最終被判決有罪,將令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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