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評社17日發表分析文章認為:這里有美國要整陳水扁的政治理由。文章摘錄如下:
美國司法部14日對陳水扁家在美房產提出民事沒收告訴。訴狀指出,陳水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以復雜手法轉移不法所得,并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房產,已觸犯美國多項法律。臺媒報道說,訴狀指出,根據美國與臺灣司法機關的調查,陳水扁家族來自賄賂等的不法所得,系透過位于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與尼維斯島(NevisIsland)轉入美國。
訴狀理由指出,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隱匿賄賂、洗錢等不法所得,并違反美國法規將資金匯入美國,最后以不法所得違法購置房產,已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及第18編第1956與1957條。
我們知道,美國是一個講法制的國家,我們也知道,美國是一個講政治的國家,常常為了國際政治利益,是不要什么法律的,更高明的是,經常借司法的拐杖來打擊對手。
在臺灣政治即將進入一個特殊的選舉階段之時,美國司法部突然拿陳水扁在美房產做文章,我們看,背景不簡單,不能夠就司法看司法,就資金看資金,這里有美國要整陳水扁的政治理由。
美國一直都討厭陳水扁,但是美國不討厭民進黨,美國用兩手政策操控國民黨與民進黨,搞平衡政治,讓兩黨互斗之時都爭取美國的支持,唯美國馬首是瞻,美國因而得以全面控制臺灣政治。這樣的情況,不是秘密,誰都知道。
我們認為,目前,陳水扁做得十分過頭,竟要凌駕于民進黨頭上,又布局兒子組織聯盟,沖擊民進黨的選舉部署,這對民進黨在關鍵的選戰中造成極大的被動。而且從政治形勢發展來看,民進黨中央軟弱無力,根本沒有辦法與陳水扁作切割,只能被動的應對。這對民進黨的五都選舉十分不利。
而馬當局對陳水扁案件的處理也不得章法,不是要存心給陳水扁留下什么與民進黨搗亂的空間,根本就是束手無策。按形勢的變化,陳水扁不僅要被放出來,還能繼續集結個人力量,在臺灣政局中占一席之地。所以,依靠馬當局遏制陳水扁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對此,美國十分明白。
美國人畢竟是美國人,政治冷血動物,重要關頭一招就能控制大局。陳水扁在美房產被美國司法部提出沒收告訴,我們對此要想復雜一些為好,這里有司法,更有的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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