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臺北地方法院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審宣判,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新臺幣,褫奪公權終身。扁家人全部獲刑。
香港《大公報》今日看登社論文章表示,這件歷時數年、牽動臺灣社會乃至全世界都為之矚目的世紀大案,終于有了個初步結果。這樣的結果并不意外,甚至宣判之前,陳水扁本人都準確“預測”出會判無期。有個成語叫做“罄竹難書”,扁案判決書長達1200多頁,委實是罄盡南山之竹而難以盡數,由此也可見司法單位準備之充足與嚴密。當陳水扁預估出自己一定會被判無期仍嘴硬地表示自己要意志堅強之時,除了讓我們見識了一下這位曾經的“美麗島案”的辯護律師精準的職業判斷能力之外,讓更多的人聽到的只是一聲“罪無可逃”的自我哀嘆。
不知惕守廉恥
社論分析,現在看來,陳水扁是個悲劇性的人物。悲劇性不在于其悲呼:從卸任到現在,幾乎有一半的時間都是在看守所中度過,“羈押的時間還不夠長嗎?”也不在于其一貪全家貪,更將其親友下屬也牽連獲罪,落得個只有在法庭才可能再次來“大團圓”。悲劇性更多在于,以其律師資格出身,歷經坎坷,爬上權力巔峰,卻沒有半點對法律的警怵意識,不知惕守廉潔,反而憑借其專業知識背景,交代老婆子女如何貪贓枉法,直至身為被告走上法庭仍百般狡辯,試圖茍免罪責。因此,被檢察官痛責其背棄了年輕時“臨難毋茍免,臨財毋茍得”、“勿借知識牟取私利”的砥礪誓言。某種程度上來說,正是從對最初職業道德與理想的背叛開始,陳水扁在臺灣地區領導人的職位上也就沒了操守的底線,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如今唏噓感嘆有誰憐呢?
原本,陳水扁以一個“三級貧戶”之子的身份,以曾經的刻苦努力,千回百折,最終抵達事業與權力的全盛之境,成就了一個“草根”靠個人奮斗實現夢想的傳奇故事。不僅博取了所謂“臺灣之子”的美譽,更以“老實的鄉下人”的公共形象獲得了公眾信任,贏得了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勝利。然而,正是這位走過“夢幻八年”的“老實鄉下人”成為臺灣司法史上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的第一位卸任“領導人”,也有極大可能成為“八年任期”換來“無限刑期”的第一人。
毫無良心責任
社論表示,陳水扁個人及其家族的墮落讓當初投他票的選民無限失落,誰料得他們投出的信任一票其實投入了一個充滿貪欲的深淵?那個曾經信誓旦旦,用無數美好詞匯向民眾許諾未來的人,結果竟是個史無前例的貪瀆犯──至今仍為扁鳴冤的人,與其說是挺扁,不如說是不愿接受類似于“上當受騙”的現實。如果還有一絲“良心”與責任感,陳水扁不該放任甚至煽動他的個人悲劇加劇更多曾經、至今信任他的人的痛苦。對陳水扁的審判,不是政客倒臺之后的政治清算,不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政治報復,而是以一個近乎悲劇性的案例宣告“刑不上大夫”之類的政治史的結束──這是臺灣民眾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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