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25日文章說,陳水扁案24日起連續三天開庭,但陳水扁和他的律師們顯然還在打拖延戰,如24日庭訊時一再干預偵訊,使程序庭無法順利進行。更大動作,則為開庭前幾天陳水扁忽然又要“禁食”,其律師同步指稱特偵組偵訊陳鎮慧等人的光盤不具有證據力。
文章指出,陳水扁曾公開說過:“關在北所,生不如死。”這表示,他多么想經由交保暫時脫離牢籠,然而,“交保”必在實質審理時,法官認為他已無羈押必要才會出現,“拖延戰”不啻使審訊一直在程序庭上打轉,無法進入實質審理,這不是自己搬磚頭砸自己的腳嗎?
有這個想法的人卻忽略了一個問題,那便是:由于相關涉案人一個個都認罪,以及他兒子陳致中、妻子吳淑珍也做了“部分認罪”,一旦進入實質審理,當審判長將他們的供詞放在他面前時,他要如何推翻這些人的說詞以及否定那些證據?特別是陳致中和吳淑珍的供詞,陳水扁若說自己無罪,不是間接意味妻子和兒子是在說謊嗎?他的狡辯未必能使自己達于“無罪”目的,倒先將吳淑珍、陳致中處于“有罪”的境地。
既不能認罪,又不能不認罪,這就是陳水扁的困境。故而,他只好采拖延戰術,在審訊程序上找麻煩。
陳水扁還有另一個困境,便是發覺支持他的人越來越少了,他的如意算盤是將這個案子操作成為“政治迫害”,可是貪污事證不斷被爆出來,連鐵桿支者也紛紛閉嘴了!
陳水扁當然想趕快交保,奈何法院不是陳水扁家開的,即使有所謂“司法暗樁”,大概也不敢有所動作了。絕食太痛苦,官司打不贏,所謂“窮途末路”,即此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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