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今天發表評論說,陳水扁家族陷于洗錢丑聞后,扁家門外成為“休息站”,媒體日夜守候,臺灣前“監察院長”王作榮說:“這是陳水扁一家的大悲劇。”
隨著丑聞不斷被揭發,使這個悲劇不僅難以落幕,甚至劇力萬鈞,高潮迭起,這一家人未來如何生活?關鍵就在他們如何看待這個“悲劇”。
王作榮的建議是“認罪”,因為臺灣媒體發達,他們涉犯之罪嫌越來越清楚,“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若不認罪,猶兀自掙扎,必然徒勞無效。認罪固然不一定能獲得人民原諒和影響司法判決,但若堅不認罪,只有使自己越發陷于痛苦中,終至不能自拔。
認罪不是交換寬恕的條件,而是一種態度,必須發自內心,自愧自疚,甘為犯罪付出代價。宗教稱此為“自贖”、“自救”,做不到這一步而期待“他贖”,看扁家目前狀況,不啻妄想。
陳水扁及其家人應該聽到王作榮的呼吁,但顯然不接受,還在和人民斗,陳水扁去高雄接受綠色電臺訪問后,又訪問臺南,還打算去臺中,向寥寥可數的支持者“訴苦”,即為明證。更令人驚訝的是,有雜志報導,這一家人有逃亡海外的意圖,所謂“困獸猶斗”,不正是如此嗎?
這出悲劇何時落幕?看來只有期待司法之力了。人民對“特偵組”的“慢動作”已經不耐,甚至懷疑是否“配合演出”?若真有此事,那不是在幫陳水扁及其家人,倒是在延長他們的苦難。“特偵組”若要消弭人民疑慮,趕快拿出“成績單”吧!
而據臺媒《中國時報》分析:追“洗錢案”得過好幾關,根據“公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公務費”以禮券發票報帳的,總計有三十一張,金額共一千一百九十五萬元(新臺幣,下同),其中,SOGO禮券發票約一千萬元,第一張報帳時間是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換言之,在此之前,無論扁家拿過多少SOGO禮券,并沒有用來報帳,查了也是浪費時間。
SOGO禮券是在2003年年中改版的,從編號“N”改成“F”。因此,陳水扁家以禮券發票報“公務費”,既是九十三年十一月開始,絕對都是“F”版開頭的。
李恒隆提供給特偵組的提領禮券流水號中,自2005年起,“F”版的禮券共有四筆,合計四百五十萬元,禮券號碼與發票號碼亦清楚詳列。這部分可與“公務費”的用來報帳的禮券發票進行比對,如果有任何一筆相同,那事情就真的大條了,如果沒有,李恒隆這部分的禮券調查,可以結束了。
當然,扁家用禮券報“公務費”,來源還有很多可能,要從禮券案查洗錢案,得過好幾關,一要證明扁家的禮券是商人送的,二要證明這些收受的禮券拿來報公帳,最后,還得證明這些公款匯到海外洗錢,而且就在二千一百萬美元的凍結賬戶中,每關都有相當阻力與難度。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