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當局遺留下來的巨大經濟漏洞,現今成為了新當局開拓臺灣的最大挑戰。準“內閣”第一波名單終于出爐,卻缺“財政部長”人選;由于推動賦稅改革為馬蕭上任后的重大改革工程,“財政部長”誰屬,是否能夠勝任,實在令人關切。
臺灣《經濟日報》社論指出,財政為庶政之母,“財政部”掌理臺灣稅務、關務、公庫、公股管理等,重要性不言而喻。何況馬蕭已宣布“520”就職后,立即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推動賦稅改革,至少擔負三項任務:其一,增加稅收,支應“愛臺12建設”,并改善日益困窘的財政;其二,營造“輕稅簡政”的租稅環境,吸引投資、活絡經濟,達成“633”經建目標;其三,針對租稅減免浮濫現象,矯正稅制不公,增進公義與永續。然而稅收成長、經濟發展、社會公義、環境永續等目標時有沖突,往往顧此失彼,如何覓得適當“財長”,經得起稅改磨難,各方殷殷期待。
稅改朝“輕稅簡政”方向努力,大體已有共識,許多改革項目大家已耳熟能詳,例如: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取消保留盈余加征、調高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調降遺產贈與稅率等;問題在于“輕稅”如何協同一致?“簡政”如何真正落實?就以所得稅制為例,直接調降營所稅及取消保留盈余加征,必然擴大兩稅稅率差距,扭曲公司盈余分配政策,而且在設算扣抵法下如何能夠簡政?今年2月“行政院”推出的稅改方案,就存在這些問題,又豈能視而不見!
在日益狹小的稅基上推動改革,必然治絲益棼、徒勞無功。當前合法減免稅及非法逃漏稅猖狂,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泛濫,使得綜所稅520萬申報戶中,約有30%不用繳稅,45%適用6%的最低稅率,薪資所得乃成為納稅的主力,資本所得多不課稅,稅制不公深引民怨。“立委”在上會期提出高達700億元針對各項扣除額的減稅案,雖未得逞,新會期卻卷土重來,擴大加碼必將嚴重侵蝕稅基。此種現象原已司空見慣,若不力圖攔阻,仍在如此惡質化的基礎上大幅減稅,只會更加惡化所得分配;這種走向地獄的改革方向,稅制只有崩塌一途。因此,在稅基不斷侵蝕及降稅壓力下,如何擴大稅基,力擋利益團體及民代壓力,展現魄力、釜底抽薪的開征真正“廣稅基、低稅率”的扁平稅,也將考驗新“財長”。
社論分析,降低薪資所得稅負,協助低薪資家庭脫貧,的確是稅改必須努力的方向。馬團隊提出對勞動所得家庭退稅補貼之“468方案”,亦即透過所得稅制與補貼制度結合,增加工作誘因,協助低勞動所得家庭改善生活,同時伸張租稅正義實有其意義。然而在千瘡百孔的現行稅制上,推動對低薪資補助的負所得稅制,如何防制弊端及發揮應有效果,新“財長”也該展現應有能力。
遺贈稅改革是另一棘手問題。該稅最高稅率高達50%,租稅扭曲嚴重,的確成為資金外流及回流障礙;其稅收只占總稅收的1.8%,只約5%的申報案件要繳稅,因避稅及稽征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又高,無論從稅收、稅政及租稅中立性言,都必須大刀闊斧改革。問題就在現行令人詬病的所得稅制下,大幅調降甚至取消該稅,只令少數高所得者獲利,勢必遭到強大反對壓力。因此,遺贈稅的調降必須與所得稅稅基擴大及稅率降低配套改革,否則改革就很難成功。
消費稅原本是扁當局推動稅改之初,寄以厚望的稅目。臺灣營業稅率只有5%,已屬世界最低;若能調高二個百分點,稅收將增加千億元,對財政貢獻頗大。至于特種消費稅方面,取消民生必需品的貨物稅,開征能源稅,有效運用其稅收降低薪資所得稅負,可望實現雙重紅利的效果。然而當前有通貨膨脹壓力,這類消費稅又具有累退性,不利所得分配,如何對重要民生物資免稅,降低對物價沖擊,同樣任重道遠。
由上可知,稅改工程千頭萬緒,問題環環相扣;一些見樹不見林、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改革,絕非全民所愿見。新“財長”除了須具備人品、專業之必要條件外,更要有遠見、擔當、領導力與執行力,了解“立法院”生態與官僚運作,且須有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抗壓力與折沖力,而可以輕易的擔當。人民期待黑馬趕快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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