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進黨與國民黨分別發(fā)起的“入聯公投”與“返聯公投”,將于3月22日“大選”投票日合并舉行。國民黨經多日研究后,3月12日由主席吳伯雄宣布,國民黨拒領“入聯公投”票,同時對拒領“入聯公投”票及“返聯公投”票的人,表示“理解并充分尊重。
香港《大公報》刊文分析,拒領“入聯公投”票有理。其理何在?它是臺灣民眾反對置臺灣于危險境地的“法理臺獨”,捍衛(wèi)臺灣福祉安全、穩(wěn)定,確保臺海現狀和平、吉祥的實際行為,有助亞洲及世界和平。
符合一中原則
首先,這符合一中原則。
1992年11月16日,由臺灣成立的“海基會”和中國大陸成立的海協會通過對話,達成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即“海基會”與海協會在事務性商談中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
即使“獨性”滿身的陳水扁,于2000年及2004年兩次上臺也基于國際及島內強大政治壓力,不得不作出“四不一沒有”的政治承諾: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tǒng)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tǒng)綱領”與“國統(tǒng)會”的問題。為什么?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一中原則,海峽兩岸絕大多數同胞堅持一中原則,一個中國既是中國和世界歷史的事實,也是當代中國和世界客觀存在的現實;誰也改變不了一中的國際法原則(這一原則見諸1971年10月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二七五八號決議,見諸一百六十多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公報)。誰也沒有力量敢將臺灣從中國領土上奪走,改變一中的事實。
其次,拒領“入聯公投”票,是臺灣民眾反對置臺灣于危險境地的“法理臺獨”,捍衛(wèi)臺灣福祉安全、穩(wěn)定,確保臺海現狀和平、吉祥的實際行為,是臺灣之幸,民族之幸,有助亞洲及世界和平。
所謂“入聯公投”,就是陳水扁提出的以臺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臺灣成為“獨立國家”,而這由臺灣二千三百萬人投票決定。這是陳水扁謀求改變現狀、走向“法理臺獨”的重要步驟,是變相的“臺獨公投”。
確保臺海現狀和平
在以臺灣名義“入聯”遭聯合國否決,“二憲”在“立法院”不獲通過后,陳水扁以“公民投票”方式建立“新國家”、制訂新“憲法”之心未死,便制訂“入聯公投”這個選戰(zhàn)策略的假議題,進行最后一戰(zhàn),避開政黨再次輪替、民進黨落臺的厄運。此既能制造兩岸對立,騙取選票,又能搶奪泛綠政權主導權,免于日后被清算。
但是,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土地,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迄今為止,世界有一百六十多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發(fā)表具國際法效力的建交公報,該些公報均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況且臺灣這八年被陳水扁已折騰到經濟日益落后,民不聊生,臺灣人民早已對陳水扁的所作所為厭惡至極,渴望海歸的臺胞更是不會允許陳水扁的惡劣行徑。
2007年7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將陳水扁簽署的“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zhí)岚竿嘶兀瑘远ǖ鼐S護了《聯合國憲章》,維護了聯大1965年通過的《關于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其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和1970年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等多項維護各國國家主權的決議。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安全理事會暫行議事規(guī)則》第五十八條、《聯合國大會議事規(guī)則》第一百三十四條,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申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不應挑戰(zhàn)兩岸關系
陳水扁“大選綁公投”,企圖挑起兩岸緊張關系,是不智的。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告臺灣同胞書》,1981年國慶前夕葉劍英發(fā)表的九條聲明,1982年9月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提出的一國兩制,同年12月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國家憲法增設第三十一條,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fā)表的八點聲明,以及胡錦濤主席對新形勢下發(fā)展兩岸關系的四點意見的發(fā)表,2002年3月國務院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所作“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的表述,這些都體現中國大陸對臺灣問題的原則立場。
中國大陸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誠意是一貫的,世人共知,日月可昭。連美國國務卿賴斯也多次表示,美國反對“入聯公投”,認為不應舉行。(謝緯武)
[責任編輯: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