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選“總統(tǒng)”,說要為民進黨贏得“最后一席”。他說,在國民黨贏得“立法院”絕對多數(shù)后,必須待他謝長廷當選“總統(tǒng)”,才能發(fā)生“守護臺灣”的“制衡作用”。
臺灣《聯(lián)合報》16日刊登的社論指出,謝長廷其實一直未將這“最后一席”的真義說清楚。一方面,他說將要做一個“釋出行政權(quán)”的“消極“總統(tǒng)””;另一方面,他又強調(diào),要“守護臺灣”,發(fā)揮“制衡”作用。然而,“守護臺灣”,在民進黨的語意中,其實就等于“主張臺獨”;謝長廷若當選“總統(tǒng)”,而繼續(xù)秉持“正常國家決議文”所主張的“及早正名制憲”的立場,來“守護臺灣”、“制衡政局”;他豈可能扮演一個“消極總統(tǒng)”?又豈可能“釋出行政權(quán)”?而謝長廷倘不能將這“最后一席”究竟是“積極”或“消極”說個清楚,又怎能向選民說明他倘若當選后的“總統(tǒng)”角色究竟是何樣態(tài)?
社論質(zhì)疑,謝長廷難道可能當一個“積極的臺獨總統(tǒng)”,卻又同時當一個“在行政權(quán)上的消極總統(tǒng)”?試問:一個在“臺獨”路線上“積極”的“總統(tǒng)”,亦即一個遵行“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及早正名制憲”的“總統(tǒng)”,豈可能在行政權(quán)上“消極”;反之,一個在行政權(quán)上“消極”的“總統(tǒng)”,又豈可能在“臺獨”路線上“積極”?
社論指出,謝長廷的“最后一席論”,其實是一個兩面刃。就“臺獨”支持者來說,這“最后一席”,確實是“臺獨”未來牽制政局的重要杠桿;但是,對于不贊同“臺獨”者而言,這最后一席一旦落到民進黨手中,政局必又陷于內(nèi)耗空轉(zhuǎn)。因而,究竟要將這“最后一席”留給“臺獨”作為牽制未來政局的杠桿,或是要將這“最后一席”作為臺灣擺脫“臺獨”基本教義派挾持的跳板,即將在三月二十二日大選投票時由全體選民決定。
謝長廷的“最后一席論”,難以自圓其說。他當然不能夸言,若當選“總統(tǒng)”,要全盤掌握政局,“整碗捧去”;倘系如此,必是天下大亂。所以,他必須宣示“釋出行政權(quán)”,做一個“消極總統(tǒng)”。但是,既是一個“消極總統(tǒng)”,怎能激起選民“積極”的支持?因而,謝長廷即必須采取“守護臺灣”的“制衡論”,將這“最后一席”定義為“臺獨”牽制政局的最后杠桿。這恐也是謝長廷能賦予這“最后一席”的最高價值,只不知多數(shù)選民是否同意?
正如前述,選民對這“最后一席”的意義也是見仁見智。“臺獨”支持者認為,“立法院”已由國民黨占絕對多數(shù),這“最后一席”已是“臺獨”的最后杠桿,必須設(shè)法贏取;但不贊同“臺獨”者則認為,好不容易在“立院”改選教訓了作亂八年的民進黨,豈能“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將這“最后一席”“總統(tǒng)”職位又捧給民進黨?
謝長廷的“最后一席論”陷于兩難之境。一方面,謝長廷顯然不是一個“消極總統(tǒng)”的理想人選;因為他未必具有“虛位元首”的德望,且在人格特質(zhì)上亦明顯不會甘于做一個“消極總統(tǒng)”。另一方面,謝長廷若主張扮演“制衡”的“積極總統(tǒng)”,則以民進黨的政治路線,他除了主張“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正名制憲”以外,亦幾乎不具其他方面的“制衡作用”;但是,選民難道愿意選出一個繼續(xù)以“正名制憲”來“制衡”政局的“積極總統(tǒng)”嗎?
謝長廷的困境也許是:多數(shù)選民可能會認為,“消極總統(tǒng)”何必選他?“積極總統(tǒng)”豈可選他?
社論認為,謝長廷主張“最后一席論”,必須設(shè)法化解多數(shù)選民心中的兩大疑慮。一、就“憲政”體制言,謝長廷若當選“總統(tǒng)”,形成“光桿總統(tǒng)”VS.超強國會”的畸形架構(gòu),如何運作?二、謝長廷所標榜的“制衡”,是否即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及早正名制憲”?若是,何不干脆說明是為“臺獨”爭取這“最后一席”?若不是,則謝長廷能否說出其他非要贏得這“最后一席”的動人理由?
“總統(tǒng)”大選這“最后一席”,將決定是否要形成“總統(tǒng)府”與“立法院”嚴重分歧的“分裂政府”。謝長廷若宣稱只是要做一個“消極總統(tǒng)”,那就犯不著非要形成一個“分裂政府”。反之,謝長廷若主張要做一個“制衡”的“積極總統(tǒng)”,則不啻公開宣示必將形成“分裂政府”,又如何說服選民?
謝長廷這“最后一席”,不論是積極或消極,似皆不易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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