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日前表示,只要選民沒有離開投票所,還可再回頭領“公投”票或“立委”票,“這種方式不違法,但不鼓勵”。外界因此解讀為“中選會”是在釋出善意,但事實真是如此嗎?恐怕未必!“中選會主委”張政雄目前已經否認。
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社評指出,一階段與二階段領投票爭議,已有相當時日,民眾既不了解問題癥結,又厭倦政爭持續不斷,所以當任何一方提出似乎是妥協的方案,民眾都會覺得問題可以就此解決,便會要求另一方也做讓步!這樣的策略,事實上正是民進黨慣用的伎倆,也是陳水扁一向引以為傲的“沖突、妥協、進步”三部曲,這次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近一個月來,民進黨當局一再重申,絕對要貫徹一階段領投票,陳水扁甚至曾經揚言,要慎重考慮戒嚴或延期選舉,“中選會”不久之前也才放出,選后一周才確定有效無效的風聲;“行政院”項目小組又聲稱,對于違反一階段決議的地方選委會,將要撤換或移送法辦;日前,“中選會”更修正通過地方選委會組織規程,決定未來地方選委會委員有“違背法令”等情形,得由“中選會”提請“行政院”予以免派;邱義仁并揚言,強力推動一階段領投票也許會被罵鴨霸,形象很差,但“行政院”沒有什么好猶疑的,必須“盡最大力量、最強力作為,排除任何困難”。試想在這種情形下,“中選會”怎么會突然釋出善意?
再者,鄧天佑雖然是“中選會”秘書長,對于選務十分嫻熟,看法也還算持平,但他的專業意見從來就不被民進黨尊重,例如不久之前,他根據法令與多年實務經驗,表示一階段或二階段投票都屬有效,張政雄立即否認,聲稱這只是鄧天佑個人意見,不代表“中選會”立場。這次情形亦復如此,鄧天佑宣布領投票動線是否開放讓選民自行決定要一階段或二階段投票,張政雄斷然指出“沒有這樣子的事!
社評認為,久任公職,熟悉業務的鄧天佑怎會信口開河,自己編造一套方案?于情于理都不可能!顯然其中另有蹊蹺!根據了解,鄧天佑宣布的領投票動線流程圖,是張政雄在“中選會”主動向委員提及幕僚準備的折衷方案,并將流程圖交給全體委員看過,該圖中有四種流程,其中第四種即二階段領投票,先領選票投完后,再領“公投”票投完離開,也就是只要選民不離開投票所,即使分兩階段領投票也不違法,當時并沒有人反對,自然同委員會議認可。
顯然易見,這個案子不是鄧天佑發明,而是張政雄自己提出,但他事后何以又堅決否認?可能的原因不外有二:其一是張政雄是希望“中選會”開會時減少爭論,所以提出折衷方案,事后再作否認;其二則是他本來確實有意解決紛爭,但事后在民進黨的壓力下,不得不否認!從目前情勢觀察,兩種可能性都不能排除,而且很可能是事前早有沙盤推演,由張政雄和謝志偉套招演出!
社評最后表示,現在的“中選會”不只是黑機關,而且已形同“行政院”的打手和民進黨的工具;不只沒有公信力,而且完全喪失獨立機關應有的行政中立與客觀公正。要想寄望“中選會”釋出善意,無異緣木求魚。面對如此鴨霸的扁當局、惡質的手段,我們覺得一階段目的既然是“大選綁公投”,何不從這個角度切入反制,或許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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