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蘋果日報》今天刊發(fā)評論文章說,高志鵬的貪污案,如果屬實,根據(jù)民進黨的規(guī)定,必須撤除“立委”不分區(qū)的資格,沒有例外,否則怎么對其他因起訴而被撤銷資格的同志交代?只因為他是阿扁嫡系就法外開恩嗎?如果王世堅教唆偽證是事實,即使真的是幕后的選舉陰謀,也是犯法,沒話可說。難道賴給選舉操作就沒罪了嗎?
耍賴借口一堆
耍賴,任何時間都可以賴。選舉前賴給對手的選舉操作;當(dāng)選后賴給為別人頂缺而被陰謀搞掉;過年前是不讓他過個好年;平常也可以是政黨惡斗的犧牲品。
文章強調(diào),違法就是違法,沒有時機問題。臺灣政客之爛就在此處。泛綠的被起訴判刑就罵政黨惡斗、“司法”官員都是藍軍、選舉操作……好像他是自岳飛以來最大的冤獄。
民進黨的腐化有目共睹,先前的不說了,僅是最近就有薛凌、高志鵬和王世堅等案。就算是因選舉而刻意被人算計,只要是事實,又有什么可狡賴的?
文章最后說,當(dāng)初民眾選民進黨執(zhí)政,可是民進黨的腐化是使選民失望的主因。明年兩大選舉,民進黨會為此付出可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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