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日前在接受電視訪問時公開表示:“司法官有七、八成以上的人是藍色的,所以,我過去一審被判有罪就辭職的承諾,要重新考慮。” 引起臺媒質疑,這是不是表示,法官的判決得要陳大“總統”接受才算數。這個標準一般人民也適用嗎?譬如法官判甲有罪,甲只需說:“因為這位法官的政治傾向是藍的或綠的,所以,我拒絕接受。”于是,他就可以不坐牢,不被拘提,不接受任何懲罰了嗎?
任由陳水扁這么胡言亂語,“司法院長”翁岳生好意思裝聾作啞嗎?退休前夕,地位崇高的首席大法官兼“司法院長”翁岳生,原本有機會為學生陳水扁好好上最后一堂課,但這一堂課卻上得奇爛無比。翁老師這堂失敗的課,讓隨便發言的陳同學得不到任何教訓,真是讓人失望透頂。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的小社論說,陳同學喜歡指三道四隨便講話,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這一回他竟帶頭抨擊“司法”人員色彩偏藍,并且撕毀自己“一審(吳淑珍)有罪就下臺”的承諾,各界自然期待翁老師能在畢業之前善盡為人師表職責。
結果,翁老師昨天卻舉行一場開比不開還糟糕的記者會。在這場攸關全臺“司法”人員尊嚴、“司法”獨立公信力的課堂上,翁老師不但沒有駁斥陳同學的失言,連在陳同學背后搖旗吶喊的謝同學都只字未提。
面對新聞局長謝志偉一席“要求審理政治案件的司法人員公布黨籍”,翁岳生只是反覆強調“大法官”不參加政黨活動,請臺人信任“司法”獨立。但問題是,連“司法院長”都這么沒有肩膀,臺人要如何建立對于“司法”的信心?
小社論最后表示,翁老師以前在臺大課堂上的表現,陳同學等桃李滿天下自有公論。令人遺憾的是,翁老師在“司法院長”社會課堂上的演出,卻可能因為失敗的這堂課而大大扣分,實在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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