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浙江烏鎮開幕,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開幕式并發表主旨演講。習近平強調,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應該堅持一些原則:尊重網絡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
這不是習近平第一次提及網絡主權,去念11月向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致賀詞中,就表示“中國愿意同世界各國攜手努力,深化國際合作,尊重網絡主權,維護網絡安全,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透明的網絡空間。”這次提出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應堅持四大原則,其中,網絡主權放在首位,究竟釋放了什么信號?
正如“科學沒有國界,科學家有國界”一樣,網絡沒有國界,但網絡空間有主權。今年7月通過的新國安法第一次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概念。不難理解,中國境內的網絡,當然屬于國家主權管轄范圍,我國有權對境內的互聯網通過立法、司法進行管理。
其實,早在2010年6月,我國公布的《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認為,互聯網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互聯網屬于中國主權管轄范圍,中國的互聯網主權應受到尊重和維護。盡管彼時沒有提及網絡主權或網絡空間主權,但所持的價值立場,一目了然。
互聯網時代,國家主權從領土、領空、領海等領域拓展到“信息邊疆”等新領域。正如習主席在演講中所說,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同樣適用于國家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的應用。比如,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和信息通信活動擁有管轄權;各國政府有權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互聯網公共政策;任何國家不得利用網絡干涉他國內政或損害他國利益。
多年來,不少人似乎諱談網絡主權,或者以一種似是而非的姿態談論網絡主權。不管談不談,網絡主權都是客觀存在的;不管怎么談,都不應回避各國政府正在行使網絡主權。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允許別國竊聽、攻擊本國網絡,也沒有哪個國家愿意放棄網絡主權、信息安全。
一定程度上說,“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已成為各國共識。
以美國為例,為捍衛其國家安全、網絡安全,美國可謂煞費苦心。比如,美國國會在“9·11”后通過的《愛國者法案》,2002年通過的《2002年國土安全法》等等,為了保證美國國家安全、信息安全,不惜制定有爭議的條款。此外,還審議《2010年網絡安全加強法案》,對網絡安全的重視可謂到了一定高度。世界頭號大國維權網絡安全的背后,正體現了保護網絡主權的決心。
當然,尊重網絡主權,不意味著關上大門,閉網鎖國;不意味著關起門來搞建設,自娛自樂;也不意味著背棄互聯互通、共享共治。尊重國家主權,標注了互聯網治理的基本原則,也為互聯網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有學者認為,明確網絡空間的主權原則,既能體現各國政府依法管理網絡空間的責任與權利,也有助于推動各國構建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之間良性互動的平臺,為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國際交流與合作營造一個健康的生態環境。既要明確網絡主權,也應該尊重網絡主權;既要尊重網絡主權,就應該凝聚共識、擴大共識,在互聯網治理上多合作。
互聯網把世界變成了地球村,可以有分歧,不能沒有溝通;可以有爭論,不能沒有信任。值此互聯網大會正在召開之際,如果在尊重網絡主權的前提下,能夠心平氣和地討論,促進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顯然就是一件大好事。(王石川,海外網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