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再次制裁伊朗,美國不會允許聯合國安理會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行使否決權,包括中國和俄羅斯”,美國把聯合國當成美國國會了,其財長雅各布說話的語氣儼然“地球之王”。
伊核談判磕磕碰碰已經走過12年,終于迎來了一線曙光。伊朗同伊核問題六國于4月2日在瑞士洛桑達成框架性解決方案,并準備在6月30日最終期限前達成最終協議。美國總統奧巴馬曾第一時間發表講話宣布“戰果”,但又稱“這份協議并非建立在‘信任’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前所未有的核查’基礎上。”
除非伊朗允許核查人員訪問其包括軍事基地的所有設施,否則美國將阻礙任何最終核協議的達成。而伊朗總統魯哈尼表示,“伊朗不會為達成伊核問題最終協議,允許核查人員檢查其軍事設施。”雙方針鋒相對,馬拉松式的伊核談判,又走到懸崖邊。
對美國而言,外交談判是阻止伊朗獲得核武器的途徑,如果外交方式不奏效,各種選項都會擺上桌面,包括制裁和動武。雅各布“不允許”中國和俄羅斯行使否決權,一方面暴露了美國的傲慢和強盜邏輯,另一方面表明美國對達成伊核最終協議前景的深度焦慮。
在安理會行使否決權,是“大國手中的權杖”。 從聯合國1945年成立至今,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一共動用了300余次否決權。美國號稱聯合國的“決議殺手”,其形勢否決權的次數占總數的30%左右,僅次于俄羅斯(包括蘇聯時期)。為了自己的利益,美國不怕成為“孤家寡人”。在1996年的聯合國秘書長競選中,美國一票否決,加利的連任秘書長夢碎。中國是5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使用否決權最少的國家,僅僅8次。
美國自我標榜為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何以在國際事務中表現得如此不民主呢?難道美國可以否決其他“五常”國家的否決?如果覺得在安理會受到羈絆,美國可以拋開聯合國單干,在此方面它可謂劣跡斑斑——侵略伊拉克、發動阿富汗戰爭、攪亂利比亞和敘利亞——哪一次不是拋開聯合國直接武裝干涉他國內政?
試想,如果中俄對美國行使否決權說不,美國反應將會怎樣?答案顯而易見。中國有句老話: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已做不到的事情無權強求他人,美國若完全不顧忌作為一個世界大國的風度自扇其面亦可,但無權阻止中國行使否決權。
行使否決權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正當權利。只要能夠維護世界和平和公平正義,中國肯定會大力支持。所以,是否在伊核問題上行使否決權,中國自有決斷,美國人說的不算!(王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