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機關以“釣魚”方式誘捕天津大學教授張浩,同時宣布通緝其他5名包括高科技人員在內的中國人。美方指控他們涉嫌犯有“經濟間諜罪”,聲稱張浩及另一名天大教授龐慰盜取了他們曾經供職的美國公司的敏感技術。此案在留美中國學生和美高科技公司的華裔、尤其是中國籍雇員中引起強烈反響。
據美媒報道,張浩和龐慰都曾在美國留學,讀至博士學位,后又分別在不同的美國公司里工作。他們于2009年辭去在美職位,回國擔任天津大學教授,并與天大成立了一家合資企業,從事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BAR)技術研究。美方指控他們將原公司可用于軍事目的的FBAR技術帶回了中國,屬于“間諜行為”。
張龐二人顯然沒有意識到自己“嚴重觸犯”了美國法律。他們與天大的合資公司是公開的,美方“釣魚”邀張浩赴美開國際學術會議,張毫無防范,剛下飛機就遭到聯邦調查局逮捕。
美國的法律體系十分復雜,而“間諜”有著全球的統一標準,那就是行為的隱蔽性。張龐等人從辭職到回國組建公司所做的一切都沒有偷偷摸摸,他們即使陷入官司,正常情況下也應是知識產權糾紛,怎么能突然就成了“間諜”?
美國是全球技術創新的中心,大批外國留學生赴美求學以及在美短期工作實踐,目的就是學習美國的先進技術,并將它們有朝一日應用到祖國的發展中。必須指出,這是個互利的過程,美國吸引了全球人才,他們的貢獻鞏固了美國作為世界最大科研中心的地位。同時這些人也促進了現代科學技術的傳播。
如果美國要抓張浩這樣的“間諜”,不知道一年能抓出多少。正因為這一顯而易見的道理,美國“釣魚”逮捕張浩令很多華人學者和工程師感到困惑。他們不禁擔心,美國當局也許會濫用間諜罪名,誰能保證今后中國學者收到的美方開會邀請函不是“釣魚”手段?
此外,以后中國學生還能去美國學習“敏感技術”嗎?他們畢業并且在美國公司短期工作過之后,還能回中國發展嗎?他們豈不隨時都會成為FBI誘捕的目標!
美國近年揪出的“中國間諜”越來越多,他們的罪名在多數情況下都很勉強。去年10月FBI以涉嫌間諜罪逮捕雪莉·陳女士事件轟動一時,該女士出生在中國,早已成為美國公民,為美國氣象局服務多年,很多人認為她被當成“間諜”就因為她長著華人的一張臉。陳女士在飽受困擾數月后被宣布取消所有指控,這是美國近年大量“中國間諜”冤案中較新的一起。
美國對中國的警惕似已風聲鶴唳,從李文和開始FBI不斷錯抓“中國間諜”,這種規模性犯錯甚至也不能引起美國主流社會的反思,這既是美國國家路線的明顯缺陷,也是美人權領域的嚴重悲哀。
美國歷史上針對日本裔、俄裔美國公民和僑民都出現過因疑心而產生的迫害,“間諜罪”是被美國濫用最多的罪名。我們強烈希望,在美華人不會因為中國崛起而重蹈日裔、俄裔的覆轍。
我們同時希望中國政府和有關機構對美國涉華人間諜案做出及時、必要的反應。像張浩這起案子,天津大學方面應當迅速發聲,這個時候沉默是萬萬要不得的。
如果抓“中國間諜”成為美對華博弈的一項經常性策略,中方就應做出系統性回應,為使美方在這方面采取克制態度對其施壓。中美關系十分復雜,中方或許不得不多預備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