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馬時間12月14日凌晨兩點左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0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會議在利馬正式閉幕,“拖堂”33小時。然而早在主席落棰開始,被疲憊折磨的代表們陸續離場。
大會通過的最終決議力度與各方預期尚有差距,但就2015年巴黎會議協議草案的要素基本達成了一致。擬議中的巴黎協議,將是2020年后唯一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議,也將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新的核心。利馬氣候大會從一開始就肩負著為明年巴黎大會“鋪路”的重要使命,被看作多邊氣候談判的重要節點。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會間接受中國記者采訪時說:“最后這幾天,實際會議舉行了40多個小時,在會議結束時的最后一個階段,因為決議沒能平衡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沒被批準。最后一輪在大會主席主持下,經過努力,各方面采取了最大靈活性,應該說這個決定滿足了發展中國家的一些要求,達到了中國代表團的預期成果。”
本屆大會談出了哪些成果?
這次大會原定12日下午閉幕,但部分發展中國家和談判集團對大會主席團沒有與它們事先溝通最終決議草案表示不滿,草案也沒有充分體現發展中國家的訴求,會議不得不宣布重新起草文本,并追加磋商、推遲閉幕,由此開始33小時的“加時賽"。
本屆大會共有三個主要成果:一是重申各國須在明年早些時候制定并提交2020年之后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并對2020年后國家自主決定貢獻所需提交的基本信息做出要求;二是在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適應被提到更顯著的位置,國家可自愿將適應納入自己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三是會議產出了一份巴黎協議草案,做為2015年談判起草巴黎協議文本的基礎。
利馬大會使各國對相關問題的認識差距進一步縮小,形成的最終決議文本簡單明了,5頁正文加上一份附件,與前幾次大會動輒數十頁形成鮮明對比。這對巴黎大會無疑是個好消息。
與此同時,發展中國家一直訴求的資金問題也獲得一定進展。按照《哥本哈根協議》和《坎昆協議》的要求,發達國家要在2010年至2012年間出資300億美元作為快速啟動資金,在2013年至2020年間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長期資金,用于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但到利馬大會舉行之前,啟動基金目前僅籌集93億美元,實屬杯水車薪。在大會期間,澳大利亞、比利時、德國和會議主辦國秘魯等承諾出資,終于使得基金總額超過了100億美元。正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所說,這筆資金是減排行動和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能力的一筆“首付款”。
氣候問題,咋就那么難談攏?
本報智庫專家陶短房表示,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今天,減排意味著增稅和給經濟降溫降速,不論美、歐、日、 澳,還是中、印、俄、巴,不論是富國還是窮國,恐怕都只能“先談起來”,語言上的巨人可以做,行動上的急先鋒卻要付出難以預估的代價。
過去的聯合國氣候談判總被評價為“協議多、落實少”,在實質性問題上始終未能達成一致。一些發達國家強調新協議“減排”的一面,意在迫使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經濟體承擔更多減排承諾,在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等方面興趣不大,它們在“自主決定貢獻”的內容里也僅限于談減排。發展中國家則要求平衡反映減排、適應、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等要素,各方貢獻也應包括這些內容,畢竟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除貧困仍然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最緊迫的任務。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說,發達國家人均GDP是發展中國家的很多倍,他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還在增長,而發展中國家面臨消除貧困、發展經濟的艱巨任務,為什么非要強加給發展中國家不合理的減排指標?他說,有些國家的排放是奢侈性排放,是錦上添花,有些國家的排放是發展排放,有些國家的排放則是生存排放。中國既有發展排放,也有生存排放,另外還有24%是為了別人,主要是為發達國家的消費而排放。“如果要講公平,就應該按人均歷史累積排放來規定各國的減排義務,而不是光看排放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