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美兩國在北京共同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受到國際社會和輿論的廣泛關注與積極評價。如何準確解讀此次《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的意義?只有將此次聯合聲明的意義置于中美氣候變化合作的歷史進程之中加以考察并定位,方能獲得相對全面和準確的認識。
中美氣候變化合作始于20世紀80年代。迄今為止所發表的涉及氣候變化合作的雙邊協議主要有:《能源和環境十年合作框架》(2008年6月)、 《關于加強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09年7月)、《中美聯合聲明》(2009年11月)、《中美聯合聲明》(2011年1月)、《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2013年4月)等。由此可見,此次《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既非中美之間的第一份雙邊氣候合作協議,亦非中美之間的第一份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但它與前述的所有重要的中美氣候合作協議相比,的確與眾不同,顯示出其自身獨特的重大非凡意義。其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第一次”上。
其一、中美兩國元首“第一次”宣布了兩國各自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影響深遠。聲明宣布,美國計劃于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中美兩國氣候合作的重要性充分反映在“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這幾個簡單的數字里面,即兩國每年的碳排放總量和能源消費總量接近世界的二分之一、經濟總量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人口占世界的四分之一、貿易額占世界的五分之一。因此,這次聲明首次明確了2020年后中美的減排目標和時間表,既使中美兩國未來實施低碳發展的國家戰略高度契合,又能對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產生實質性的推動作用,同時還能對其它國家產生強大的示范效應,最終為2015年在巴黎舉行的國際氣候談判注入強大推動力。
其二、中美兩國“第一次”將氣候變化視為“人類面臨的最大威脅”,將氣候變化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升到最高層面。在此前的中美氣候合作協議中,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都是用“最大的挑戰之一”或“一大挑戰”來表述,而這次表述的變化蘊藏深意。它充分顯示出中美雙方同意將應對氣候變化置于全球議程上更加優先的位置。
其三、中美兩國“第一次”將氣候變化與國家安全和國際安全緊密聯系在一起,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性質有了更具體更全面的認識。聲明指出:“應對氣候變化同時也將增強國家安全和國際安全”。20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著國際氣候談判進程的演進,氣候變化問題的性質一直處于不斷的推斷變化之中,從當初的環境和技術問題逐漸演變為當今世界重大的發展問題和重大的國際政治與安全問題。中美兩國與時俱進,在氣候與安全的關聯性問題上達成共識,深化了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無疑將進一步有力推動兩國的氣候變化合作。
其四、中美兩國“第一次”就“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簡稱“共區”原則)達成了政治層面的共識。長期以來,中美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的一個主要障礙就是對國際氣候談判中“共區”原則的嚴重分歧。美國更多地強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責任的共同性,中方則更多地強調責任的差異性。如果說在2009年舉行的哥本哈根國際會議之前,美國對這一“共區”原則還是持形式上肯定、實際上否定之態,那么,在哥本哈根國際會議之后,美國對這一原則的態度則干脆在形式上也予以拒絕了。這與中國堅持“共區”原則的基本主張尖銳對立。因此,中美在過去的國際氣候談判中合作相當有限,中美氣候合作一定程度上僅集中在雙邊領域。
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一直是近些年來中美兩國官員和專家學者們認真思考的問題。在12日發布的這份聯合聲明中,中美兩國第一次就這一問題取得政治層面的真誠諒解并達成共識。諒解與共識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措辭,從過去的“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基礎上”改為“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使“共區”原則的約束性有所減弱;二是雙方所提目標,在指標類型和時間尺度等方面加以區別,使“共區”原則的區別具體化,兼顧了雙方的具體訴求,顯得更為平衡且全面。
此外,這次聯合聲明還新增了能源與水的關聯性研究和啟動氣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倡議等合作議題,進一步擴大了中美氣候變化合作的領域和范圍。
總之,這次聯合聲明清晰地顯示,中美氣候變化合作在合作思維與合作政策上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其意義不可低估。它將大力推動中美兩國國內向綠色經濟和低碳發展轉型的進程,有助于將應對氣候變化打造成中美新型大國關系的新亮點,有利于2015年巴黎氣候談判的成功舉行和全球氣候治理的良性發展,有利于展現中美兩國的大國責任和擔當以及全球領導力。在北京APEC會議期間,習近平主席在談及中國在世界事務中的作用時強調,隨著中國國力的增強,中國將承擔越來越多的、與中國自身國力相適應的國際責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談及美中關系的重要性時指出,美中合作,全球受益。這次聯合聲明的出臺毫無疑問是對兩位領導人上述觀點的最佳注釋。
必須指出的是,此次聯合聲明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落實。對這份聯合聲明,中美兩國人民當然抱以期待和厚望,但也不能盲目樂觀。哥本哈根國際會議前夕,中美兩國元首會晤期間簽署的《中美聯合聲明》指出:“關于即將召開的哥本哈根會議,雙方同意,依據‘巴厘行動計劃’積極促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全面、有效和可持續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在此背景下,雙方致力于在哥本哈根會議達成最終的法律協議,同時相信,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的基礎上,達成的成果應包括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和發展中國家的國內適當減緩行動。”言猶在耳,但美國在哥本哈根會議上卻首先“毀約”,在“共區”原則上與中國發生了正面沖突。因此,中美雙方只有信守承諾,采取切實行動,務實合作,敢于克服國內的各種困難和挑戰,堅持不懈,才能使此次聯合聲明的重大意義和作用得以真正而有效發揮。(張海濱,系北京大學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